勞團喊「防災假」要入法 勞部:各行各業差異大難說放就放

勞團爭取防災假入法,勞動部表示,各行各業性質不同,立法需審慎研議,目前仍得凝聚社會共識。(示意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防災假是否入法各界看法分歧臺灣專櫃銷售人員產業工會臺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今(19)日赴勞動部陳抗,呼籲勞動部應立刻表態,訂定防災假入法,避免可預防的天災變爲人禍;勞動部對此表示,各行各業性質不同,許多工作很難說放就放,目前仍需凝聚社會共識。

臺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指出,現行唯一法規只有行政指導層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工資給付要點》,其中雖然載明勞工因天災而未能出勤,僱主「不得視爲曠工」、「宜不扣發工資」,但這樣的條文實際上毫無強制力

百貨公司櫃姐抱怨颱風天出勤與否,皆由百貨公司決定,而廠商則配合百貨公司的管理方式,一旦選擇不出勤,就會被罰款,即便出勤,大多數櫃哥姐們絕大多數也不曾拿到百貨公司給予的任何額外津貼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百貨公司若因空櫃對專櫃開罰,專櫃廠商不該將罰金轉嫁給勞工,不可以亂扣勞工薪資,將會回到勞基法規定,可依法開罰2萬至100萬。

外界關注防災假是否入法,謝倩蒨指出,立法必須審慎研議,由於各行各業性質不同,很多工作很難說放就放,像是醫院飯店等從業人員,若以指定行業的方式將有難度,因此現行的做法是留下必要的人力,以醫院爲例,門診就會停診,僅留急診室的人力,因此目前還須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