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籲有薪天災假法制化 勞動部稱應審慎
勞團今天赴勞動部抗議,呼籲應讓薪天災假法制化。(林良齊攝)
勞團今天赴勞動部抗議,呼籲應讓薪天災假法制化,勞動部表示,有關勞工團體所提「天災假」立法訴求,各方意見多元。法理上,天然災害的發生,無法歸責於勞僱任一方,由於各行業性質差異大,事業單位規模不一,民生服務需求亦有不同,若以放假的概念,立法強制規定颱風來襲時即全面停止勞工出勤,實務上勢必產生其他社會問題,仍應審慎。
依據目前《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我國對於颱風、洪水、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經主管機關認定停班停課,法規僅建議僱主宜不扣發工資,勞團認爲對於勞工權益保障明顯不足。
勞動部說,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應以「安全」爲首要考量。勞動部已訂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不論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只要其中之一的地方政府宣佈停班時,勞工可不出勤。
勞動部舉例,如外國(地區)的作法,以美國、日本、韓國、香港及澳門爲例,均未立法強制規定給予颱風(颶風)假,大致上跟我國一樣,以行政指導方式,建議僱主合理對待勞工、不宜扣發工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