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籲:勞工應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民間團體今天疾呼,立法院應儘速讓勞工比照公務員一年能有7天的有薪事假,讓家長可以兼顧工作與育兒。(林良齊攝)
即將邁入秋冬,腸病毒與流感也蠢蠢欲動,依疾管署統計,在今年9月23至27日停課的班級就超過上千班,許多家長在擔心孩子染病之餘,也憂慮自己的休假剩下多少,僱主是否支持?民間團體今天疾呼,立法院應儘速讓勞工比照公務員一年能有7天的有薪事假,讓家長可以兼顧工作與育兒。
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一年能請7天的家庭照顧假,但據勞動部統計,去年不同意員工申請家庭照顧假的比例仍有21.9%。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莊喬汝說明,目前法規規定「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時可請家庭照顧假,如有部分事業單位認爲腸病毒非嚴重疾病而不願給假。
除了不願給假之外,婦女新知基金會研究員曾昭媛說,目前公務員一年能有7天的有薪事假,但勞工的事假是無給薪,而一年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意謂一旦請了家庭照顧假,勞工的生活恐怕無以爲繼。
曾昭媛也說,民間團體從2011年爭取,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團曾提出修法版本,要求勞工的家庭照顧假應5日有薪,但執政至今則未提出相關草案。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以他爲例,小朋友目前不到3歲,但已經遇過2次因腸病毒停課的情況,身爲家長自行請假超過7天,而目前公務員已有7天的有薪事假,但勞工卻遲遲仍未比照。
民間團體呼籲,面對少子女化危機,政府除了不應一味提高生育津貼,要做的是普及平價的托育公共化服務及督促企業一起打造友善職場的勞動政策,才脦減輕家長的負擔。
勞動部官員說,目前討論的較有歧見包括人手上的調度及給薪的來源,如天數再增加的話微型企業恐怕無法負擔,要給薪的話要全額由僱主負擔?或由就業保險支出呢?因此仍待蒐集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