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麥當勞7千萬未遂 消防夫妻二審重判

消防夫妻勒索麥當勞7060萬元未遂,高院改依貪污罪重判。(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消防局前隊員蔡一郎、黃櫻惠夫妻,6年前因兒子在麥當勞遊戲區摔斷右手,利用職權查詢麥當勞分店安檢紀錄,勒索麥當勞7060萬元未遂,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2人徒刑1年2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2人利用消防員職務犯案,改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重判蔡、黃徒刑6年6月、5年2月,褫奪公權2年、1年。

判決指出,蔡、黃曾是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隊員,2017年3月30日晚間,2人的5歲兒子在麥當勞新北市土城區裕民店遊戲區不慎摔傷,醫療費用6703元,但2人因投資失利積欠債務,並想買房買車及提早退休,計劃恐嚇勒索麥當勞。

蔡男登入安管系統查詢裕民店有違建使用且未設置室內排煙設備後,向新北市長信箱匿名檢舉,並致電指導土城消防分隊對裕民店稽查,開立限期改善單,讓麥當勞感到壓力,派法務出面處理。

蔡再以麥當勞應賠償兒子受傷作藉口,指稱麥當勞各分店有許多違反消防、建築及都市計劃法規事項,要求賠償7060萬元,恫嚇若不從,將把資料公諸網路,甚至恫嚇稱新北市的「公安稽查小組」已注意本案。麥當勞因擔心商譽受損,派員持續協商和解,後因不堪2人勒索而向調查局檢舉,2人並未得逞。

桃園地院認定2人涉犯恐嚇取財未遂罪,但高院審酌蔡、黃任職的消防局火災預防科,是負責新北市安檢的各消防分隊上級單位,而蔡透過安管系統查知裕民店違規,更在妻子黃女協助下,直接指導安檢人員再次稽查而命限期改善,藉此勒索麥當勞,改依貪污罪判刑。

蔡、黃案發後離職,從事消防公司的工作,2人訴訟期間接連生小孩,現已有5名子女。蔡男昨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司法不公,將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