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都更 別想得太單純、太簡化
Q:準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上針對「文林苑事件」發文表示,這是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疑似被建商及政府迫害的王家,原來只有56.06坪的房子,現在分配到新房子有5戶,總共175.02坪,價值上億,「如果他們還不滿意,也只能算是不快樂的億萬富翁而已」。文章一出,圍剿聲不斷,準行政院長林全不得不出面滅火,究竟張景森說錯了什麼話?
A:「文林苑都更事件」起源於王家不同意所擁有的兩塊土地和建物,被逕行劃入臺北市政府覈定的都市更新範圍內,而2012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依法執行法院判決,拆除王家住宅,後續引發社會運動人士進行長期抗爭、王家提告、聲請釋憲後,大法官做出「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必須修法,進而導致全臺都更停擺等層出不窮的爭議事件。
不少在當時想透過都市更新,甚至前臺北市長郝龍斌「一坪換一坪,再加一個停車位」,身價可翻好幾倍的夢想,都爲之破滅,至於當初抗爭的王家不同意戶,事後於2014年5月則跟建商達成和解,分回5戶,總面積175.02坪。
張景森在臉書上發文,代表他對「文林苑」最後結果的個人看法,原無可厚非,但問題在於他即將是蔡英文520就任總統之後的準政務委員,大家所質疑的是,他的言論是否代表新政府的立場?準閣揆林全親上火線滅火指出,文林苑都更案的爭議點,是當時臺北市政府變成建商的拆除大隊;此外,他認爲,「人民的權益」、「家園的感情」、「民主的程序」與「公共的最大利益」,都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並提到未來都更的三大執行原則是:1.深入社會溝通、2.程序公開透明及3.確保民衆居住權。
對於這三大執行原則,我認爲還是「理想大於現實」,顯然是把「都市更新」想的太簡單。
不過,就整個事件之癥結點加以探討,如就建商所公佈之數據,正確答案應是56.06坪的土地,分回的新房子5戶,總面積175.02坪,就此而言,應沒有獨厚特定都更戶問題,因此,有關文林苑都更議題實際上已是「回不去了!」何不讓它順利落幕?
至於都市更新爲何會有「釘子戶」產生?因爲過往的經驗,愈晚籤同意書給整合的建商,愈容易拿到較多好處,因爲建商花了七年、八年,甚至十年以上時間,最後的臨門一腳,亦即那100%最後的2~3%同意戶,如果建商不想心血付諸東流,最後只好「花錢消災」,忍痛接受「釘子戶」獅子大開口。
「釘子戶」不好聽,最後改爲「不同意戶」,而不同意的理由千百種,說是對老家的情感、起家厝、對地方的情感...等等,但如果因爲少部分人的反對,都更就走不下去了,則又非都市再生與城市新風貌之期待,因此,都市更新條例賦予公權力的「代拆」權限,沒想到卻在「文林苑」都更案重重的摔了一跤。
此外,我們千萬不要把「都更」想的太過理想化、簡單化,其實人性的貪婪面往往也是都更成不成功的最重要關卡之一。
試想,前臺北市長郝龍斌爲何拋出四、五層樓老舊公寓都市更新可「一坪換一坪,再加一個停車位」政策,主要就是提高誘因,讓這些住戶願意參與,以加速都市更新。
但該四年計劃,隨着郝市長第二任的任期屆滿,究竟有多少成功案件,也從未見市政府對外明確說明,反觀,其任內大張旗鼓提到的一個成功拿到「一坪換一坪」的案例,是某建設公司在南港地區的都更案,不過,該案當初整合率才七、八成,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卡關的問題仍出在都更戶與建商在權利分配上談不攏。
其實這跟大多數都更案整合不易的關鍵大同小異,幾乎每個都更戶都不希望是「分配最少」的那一戶,而有些人則更抱着愈晚籤同意書,能得到的好處愈多的想法。
有時在整合過程就經常出現住戶與建商在「分配比例」的計算基礎上有很大歧異,例如前述南港案,原有127戶,都更後規劃爲430戶,依都更戶的認知計算方式,「一坪換一坪」分回的127戶僅佔430戶的1/3,顯然建商分得太多;但就建商的算法,全部20300坪總樓地板面積,分到8120坪,僅佔4成,都更戶應是分回6成纔對,其間差異天南地北,實在很難喬得攏,最後結局就是不了了之。
又如文林苑王家曾在call out電視政論節目,指文林苑規劃地上15層,地下3層,而王家原是2層樓建築,分屋比例應是2:18,亦即1:9,爲何最後分回比例是1:3;諸如此類依樓層比、戶數比的計算認知,都跟實際應按總樓地板面積比例計算有很大落差,更遑論一些一樓店面要求分回原面積店面等問題。
如再加上都市更新曠日費時,若房價處多頭行情,則未來分回的總價值更高,皆大歡喜,例如文林苑預售時,每坪約40多萬元,現今卻傳出行情100多萬元,幾乎所有的都更戶都賺到了,惟一旦景氣逆轉房價下跌,各方都更利益必然不如預期。
因此如將上述林林總總一一加以反覆推演,可能就不會再以單向思考來因應這麼錯綜複雜的都市更新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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