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的“斷頭飯”!

作者 | 燕大

2018年是個特殊的年份,當年3月監察法通過,國家監察委掛牌。

在那年上半年,落馬的中管幹部就達到10個,其中在4月落馬的央企金融機構——華融資管掌門人賴某民,被稱爲金融史上第一案。

同年9月,比賴低好幾個級別的內蒙呼市經開區一把手李建平,悄然被查。

司法機關估計也沒想到,一年之中抓的一個老虎和一個蒼蠅,竟然會接連打破貪腐記錄。

(一)

辦理賴的案件的時候,經驗豐富的辦案人員都震驚於事後查清的巨大數額、危害程度、犯罪情節和犯罪手段,尤其是賴受賄達到近18億,簡直是聳人聽聞。

賴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索取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88億餘元;夥同特定關係人侵吞、套取單位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幣2513萬餘元;重婚且育有子女;利用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的職權,違規決定公司重大事項,越級查收具體項目,爲他人謀取不當利益,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

換句話說,賴把國有金融機構當成自家提款機和自留地,想怎麼搞怎麼搞,他是江西人,“江西幫”高管就必不可少,包括前江西首富王某紅,有數據顯示華融2015-2017年給他放的貸款和借款就超過51個億,所謂流程純粹是給別人看的。

賴的這個金融第一案,創造多個“賴式神話”,像《人民的名義》裡,趙德漢在一別墅內藏的整牆整牀現金,原型就是賴,賴的房子內存放2.7億現金,重量約3噸;除此之外他據報道他創造了“3個100”,100多位情人、100多個關係人、100多套房,過上帝王般的生活。

在二十二起受賄清單中,賴有三起受賄犯罪數額分別在2億元、4億元、6億元以上,另有六起受賄數額在4000萬元以上。

你很難想象,什麼情況下,能單筆受賄2個億甚至6個億以上,簡直史無前例,和珅見了都得跪。普通小鎮做題家,假如穩定月入1萬,起碼得幹上5000年才能累計6個億。

單筆這麼大的受賄自然不是一般的路子,《人民的名義》裡有類似的情節,賴可能玩的也差不多。

舉個例子,假如你代表的國資是港地“中環財神爺”,有個疊碼仔於2011年從港股上買個上市的仙股殼,沒過兩年殼子股價飆漲40倍,這時候你安排國資公司斥資數億甚至十數億溢價從對方手上收購。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不存在天上掉下超級餡餅,只可能是暗中標好了價格。

《人民的名義》裡,來自於賴的原型場面很多,包括那個掮客、買賣消息扎堆的“望北樓”。

被查後,賴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個人瞎猜,可能是今年5月一審被判死刑的原華融國際總經理白某輝,收受超11億),賴屬於重大立功,但從另一角度看,你是掌門人,明知下屬受賄不但不制止,還各自利用各自職權爲同一人請託的同一件事提供幫助,並都拿了髒錢。

可能也是基於此,賴沒有緩刑,21年初,被執行死刑。

(二)

說來也挺無語,跟賴同一年落馬的內蒙呼市經開區一把手李建平,級別比賴小了低幾個檔,卻比賴多活了近4年。

今天人民日報報道李建平被執行死刑,全網刷屏。

相比賴搞了約18億,這個“小官”李建平更狠,搞了30多個億!

自2001年開始,李建平歷任呼市水務局書記、水資源管理局局長,期間主持創辦國企春華水務併兼任董事長。與“水”打交道近10年之後,2011年升任呼市經開區這一國家級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李建平在這個位置上幹了近8年,應該是副廳級。在2018年9月落馬,11個月後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則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跟現在下餃子式的打老虎拍蒼蠅一樣,級別並不算高的李建平從落馬到被雙開,其實並未引起多少關注。

直到2021年初,紀檢監察報在一篇關於經開區反腐的文章中披露李建平涉案金額高達30億!輿論頓時一片譁然,舉國震驚。

30億是什麼概念,前些年排在中後位的全國百強縣一年的財政預算收入也就30來個億,這還是在沒怎麼擠水分的前提下,不吃不喝一個縣財政一年都攢不到這麼多錢。

他這一貪腐數據也創了歷史之最,遠超過賴的18億,賴下屬的11億、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的10.4億,等等。

30個億怎麼來的?

這傢伙與賴的金融史上第一案不同,賴主要靠的是搞金融手段,爲他人牟利,收受賄賂,李建平主要靠的是非法佔有國有資金。

2016年至2018年,李建平在經開區書記位置上,夥同他人騙取國有資金14.37億餘元,其中2.89億餘元未實際取得。

2009年至2014年,利用擔任春華水務董事長及呼市經開區黨工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財物近5.78億元;

2006年至2016年,李建平單獨或夥同他人挪用公款共計10.55億餘元,其中4.04億餘元案發前尚未歸還。

除此之外,李建平與黑社會交往密切、相互勾結,在拆遷、拿地、安排工作等方面縱黑社會組織違法犯罪。

典型的挖牆根。

通報稱,其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家的錢袋子和提款機,挪用專項資金,長期“亦官亦商”,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肆非法攫取鉅額經濟利益。生活腐化墮落,多次到境外賭博。

賴是色,李建平是賭,兩個土皇帝的“愛好”還真是各不相同。

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吃喝嫖賭在它這裡都排不上號,用五毒俱全都太輕了,只能說是罪大惡極。

這個“小官”能荒唐到什麼地步呢,爲了侵吞國有資產,搞了幾十家“白手套”殼公司,找酒店服務員和社會人員充當高管,至於怎麼安排董事長、總經理和監事的位置,李建平直接用“剪刀石頭布”解決。

他不創造資產,只轉移資產,利用實控的衆多殼公司,互相攬項目、做生意,大量國有資金在中間頻繁流動,“洗”完之後挪作他用。被留置前夕,還妄想將2億多資金轉走。

李建平的案子在21年被稱爲“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實際造成的破壞力可能比賴的還大!當地將此案存在的問題概括爲:亂設公司、亂設職位、亂進人員、亂籤協議、亂藉資金、亂設賬戶、制度雜亂、管理混亂、體制錯亂、監督散亂等“十亂”問題。

情節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深,後面光是清理賬目、人員整改、追繳資金等等,就花了一年多時間。

現在李建平伏法,一代鉅貪終於蓋棺定論。

最後,不得不令人沉思的是,普通老百姓還在爲月入幾千拼盡全力,這些老虎蒼蠅卻隨便進賬數億。

有些事情,仍然是任重而道遠!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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