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貪污 郭克銘:沒收遠東錢的經濟委員不多
臺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污案,今傳白手套郭克銘釐清行賄經過。(資料照/趙雙傑攝)
臺北地院審理集體貪污案,今(30)日傳喚白手套「是知管理顧問」總經理郭克銘開庭。郭維持認罪態度,表示他明知道李恆隆給立委錢的目的,因爲沒收對手遠東集團政治獻金的經濟委員有限,纔會找廖國棟推太流案。
廖國棟在本案中涉嫌貪污790萬元遭起訴,廖的辦公室主任丁復華也被控收賄180萬元,由於郭克銘先前改口認罪,北院今傳他釐清賄款交付的過程。
郭克銘表示,他與李恆隆、廖國棟及丁復華2015年3月31日開「早餐會」,李提及要廖協助太流案,希望經濟部依法行政,但當時沒細講要怎麼協助,但李說會「支付對價」時,他剛好去取餐,並沒有聽到。
郭說,後續他與丁復華談到太流案時,雖然沒有談到錢,但丁給他「原住民豐年祭」企畫書,希望能贊助活動,他回報李恆隆後,李給了4張空白支票,同意他動用200萬元,他於是領了170萬元給丁,並扣下30萬元當成自己的酬勞。
郭並指,他曾跟李恆隆說「國會助理會A錢」,李不放心讓他處理錢的事,後來另外交付300萬時,李就跟他說「要給也是我給」,所以他幫忙約丁復華到李的「信義之星」住處後,再領錢過去,記得他當時到場後,把300萬元放在李的座位旁邊,大家談完太流協調會的事,他就先離開,沒有親眼看到交錢過程。
郭說,李恆隆委託他處理太流案,他很清楚李的目的爲何,交錢給廖國棟就是要廖幫忙推動修法及相關會議,另丁復華表明可以操作媒體、網軍,所以也切出一部分錢給丁,他當下雖然有點困惑,但仍然做了這件事,所以承認自己錯了,願意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