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貪污》郭克銘認罪卻講不清 檢質疑取巧性認罪
立委集體貪污案今開庭,郭克銘雖然認罪,但對於關鍵細節講不清楚,被檢方質疑是取巧性認罪。(黃捷攝)
臺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污案,擔任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顧問」總經理郭克銘移審突然認罪,獲100萬元交保。法官今傳郭開庭確認認罪範圍,郭口頭上雖「全部認罪」,但被問到案情細節時卻又交代不清,讓檢察官很不滿,質疑郭取巧性認罪,一度與辯護律師激烈交鋒,全案定本月30日再開庭。
檢方起訴指出,李恆隆在爭奪SOGO經營權過程中,對立委陳超明等立委行賄,希望立委幫忙開公聽會、對經濟部官員施壓,郭克銘就是居中協調、交付賄款的白手套。檢警偵查期間,郭被羈押禁見,全案起訴移審法院時,郭改口認罪,獲100萬元交保。
北院今開庭,郭克銘說,他受李恆隆委託辦事,知道請立委們幫忙都是要花錢,因此與陳超明的辦公室主任樑文一接觸時,才答應幫忙募集政治獻金,細節都是跟樑接洽。他原本在「政治獻金」、「行賄對價」間有所掙扎,但看了檢方的起訴書及李的自白後,就認爲自己真的做錯事了,因此全部認罪。
不過,檢察官認爲郭認罪後的說詞,與偵查期間沒有明顯差別,和監聽譯文、LINE對話紀錄有所出入,且對賄款的主觀認知,以及行賄的對價、合意等關鍵細節避重就輕,質疑郭只是取巧性認罪,沒有認罪真意。
郭的律師團強調,郭已全部認罪,對於檢方起訴事實,以及所提事證的證據能力都沒有意見,法官怎麼列爭點,未來要怎麼判,甚至判郭無罪,他們都完全尊重,今天只是準備庭,檢察官卻輪番訊問郭,搞得好像在交互詰問,反指檢方不符合訴訟程序。
檢辯雙方一陣激辯後,法官認爲郭克銘主觀認爲是賄款還是政治獻金,以及付款與陳超明等人列名公聽會通知書、要求經濟部官員出席間的對價關係,郭確實講得不夠清楚,暫列爲爭執事項,待郭具狀說明後,30日開庭決定有無必要再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