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蘇姬貪污罪閉門審判 罪名成立判5年
知情人士表示,緬甸軍政府法院以貪污爲由,判處翁山蘇姬5年徒刑。(圖/美聯社)
知情人士表示,緬甸軍政府法院今天以貪污爲由,判處遭罷黜的文人政府領袖翁山蘇姬5年徒刑。她共面臨11項貪污指控,今天審判的只是第1案。
這位諾貝爾獎得主曾領導緬甸5年,2021年遭軍方發動政變推翻。她被控至少18項罪名,如被定罪,最高可處近190年徒刑。
這名消息人士表示,首都奈比多(Naypyitaw)的法官甫開庭就宣佈這項判決。由於審判爲閉門進行、相關訊息受到管控,這名消息人士不願具名。
此案聚焦76歲的翁山蘇姬被控收受前仰光省省長漂敏登(Phyo Min Thein)11.4公斤黃金與總額60萬美元的賄賂。
翁山蘇姬否認收賄,稱指控「荒謬」。
翁山蘇姬先前被軟禁在不知名的地點,目前不清楚她是否會轉至監獄服刑。
國際社會稱這些審判是鬧劇,要求軍政府立即將她釋放。
緬甸軍政府表示,翁山蘇姬是因爲犯罪受審,且一直以來都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一切程序正當。目前無法聯絡上軍政府發言人詢問看法。
翁山蘇姬去年2月1日清晨被捕以來,遭控多項罪名,從違反選舉法與國家機密法到煽動與貪污都有。支持者說,捏造這些罪名,爲的就是扼殺她重返政壇的機會。
先前,翁山蘇姬已因煽動反對軍方、違反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規定以及違反電信通訊法,遭判處6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