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財政紀律法 財部委婉拒絕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等人提案制訂財政紀律法,但是財政部給予軟釘子婉拒,財政部認爲,財政紀律法草案部分條文,在預算法與財政收支法劃分法都有規範,擔心財政紀律法如果重複規範,恐怕有法律競合的問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7)日將審財政紀律法草案,財政部長蘇建榮將赴立法院備詢。
財政部報告顯示,綜觀「財政紀律法」草案共分5章條文計23條,除第1章總則、第4章罰責及第5章附則的一般性規範。
其中第2章「財政收支」中第5條經常門歲出及歲入應保持平衡、第7條增加政府支出或減少收入,應指明彌補資金來源、第10條預算案審議,應注重支出增加、收入減少原因及債務清償規劃、第12條歲入大幅短收,應追減歲出預算抵補差短等規定。
財政部表示,現行預算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均有相關規範,如重複規範,恐生法律競合疑慮。
財政紀律法裡,第3章「預算赤字及債務」中第17條有關政府預算債務未償餘額不得超過前3個年度平均未償債務餘額的規定。財政部認爲,這恐限制政府透過舉債因應經濟情勢,採行反景氣循環財政政策提振經濟的作爲,宜審慎斟酌。
財政部強調,我國的財政狀況有逐年改善跡象,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赤字佔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從98年度3.4%降至106年度的0.1%;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佔前3年度GDP平均數比率,由101年底高峰36.2%逐年下降至106年度 32.1%。
另外,整體地方財政104年度首見剩餘117億元,105年度及106年度也分別剩餘41億元及98億元。
財政部更引述瑞士世界經濟論壇(WEF)日前發佈的「2018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我國在140個受評比經濟體中排名第13,其中「總體經濟穩定」排名居 冠,主因正是我國政府債務佔 GDP 比率項目位居全球第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