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掌握新錄音檔 鏡電視大股東坦承賣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後續要求鏡電視大股東簽署切結書,證明未將鏡電視股權轉讓。立委陳椒華痛斥NCC主委陳耀祥企圖以附停止條件的行政處分轉移自己放水的責任,若有股東簽署不實切結,她將去北檢提告;圖爲鏡電視八大股東圖卡。(劉宗龍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後續要求鏡電視大股東簽署切結書,證明未將鏡電視股權轉讓。立委陳椒華(見圖)痛斥NCC主委陳耀祥企圖以附停止條件的行政處分轉移自己放水的責任,若有股東簽署不實切結,她將去北檢提告。(劉宗龍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不顧外界質疑,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但以「附帶停止條件」要求鏡電視股東簽署「不得轉讓股份」切結書。時力立委陳椒華掌握新錄音檔證據,昨開記者會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的狀況,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曾對她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陳椒華痛斥NCC企圖以「停止條件」轉移調查責任,涉嫌放水,這已是瀆職,要求NCC主委陳耀祥下臺負責。
NCC在2022年1月19日許可鏡電視成立新聞臺,即已要求股東在2027年6月底前不得將股權轉讓他人。但自鏡電視取得執照後,內部風波不斷,傳言多位大股東均已賣股。因此6月28日通過鏡電視上架與董監事變更案時,要求大股東切結不可賣股,作爲附帶停止條件。
買方金流 透過裴偉流向股東
8位鏡電視大股東包括前董事長裴偉、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穩懋董事長陳進財、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萬海航運少東陳致遠以及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等人。
陳椒華昨開記者會,質問「NCC瀆職放水鏡電視變更申請,大股東也要非法切結扛刑責嗎?」她指控,鏡電視先前爆出執照取得、負責人變更等爭議,均顯示有政治黑手介入,鏡電視的前董監事都曾具名向NCC檢舉。
陳椒華透露,她掌握新的錄音檔,可以證明鏡電視8大股東自始就是人頭代持,買方的金流甚至透過裴偉流向陳泰銘、陳致遠、葉國一、陳進財,其中陳泰銘、陳致遠已數度承認賣股,並收到股款,陳泰銘親口對她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
臺鋼原價買股 NCC裝不知情
此外,祝文宇曾透露,是幫助張姓媒體大亨代持股份,在取得鏡電視執照前後的股東會、非正式股東聚會,若要行使股東權益,均須請示張董。
陳椒華說,凱擘集團老闆蔡明忠對鏡電視股東人頭代持也知情,蔡曾稱臺鋼集團以原價收購相關股權,只有NCC裝作不知情,譏諷「NCC附款要求根本就是一場笑話」。
被陳椒華指稱已賣掉鏡電視持股的萬海、甲山林、皇普等董座昨晚未接電話迴應,相關公司人員說,這是老闆個人投資,無法置喙。有知情人士說,就其瞭解,臺鋼並未購買鏡電視「老股」,不知爲何會出現這種傳言。
陳椒華表示,無論持股大股東如何巧立名目遮掩,或在契約上刻意設計延後股份交割時間,他們都掩蓋不了賣股的事實,她手上的錄音檔和事證也可以證明,她曾多次要求NCC調查卻未果,顯示NCC就是放水護航。
賣股卻籤切結書 陳椒華喊告
NCC昨日駁斥陳椒華所言,是「絕無此事」,並表示已收到8大股東切結書,董監變更程序完成。
陳椒華表示,她將整理相關資料,預計8月底前親赴北檢,告發上述股東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行爲,追究刑事責任。
鏡電視昨天則表示,所有股東皆恪遵NCC許可處分之附款,全體股東均爲本人投資並無股權轉讓、借名或代持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