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海洋保育法未與漁民溝通 管碧玲:不會專斷獨行
管碧玲表示,海委會已召開過數十場座談會或公聽會,在各界不同意見中尋求社會最大共識。圖/翻攝自管碧玲臉書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海洋保育法」草案,部分委員質疑海保法未與漁民及原住民溝通,就倉促立法。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強調,海委會已召開過數十場座談會或公聽會,在各界不同意見中尋求社會最大共識,「政府部門絕對不會專斷獨行」。
管碧玲表示,漁源枯竭,海洋保育迫在眉睫,海保法是因此而來,對漁業而言可以實現富饒海洋的夢想,「臺灣有需要!」她會虛心、感謝所有的關注,也會如履薄冰,保護海保法不被政治化。
管碧玲說,海委會2019年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自預告後,相關環保團體、漁民、產業、原住民、專家學者及國人關注本法的進展及衝擊,提出許多建議,海委會也召開過數十場座談會或公聽會,歷經廣泛且深入的討論與溝通,在各界不同意見中尋求社會最大共識,並經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多次整合行政部門意見,經行政院會在2月15日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已爲產官學研及民間多數支持的版本。
管碧玲表示,海保法草案條文本身屬架構性立法,未直接影響相關人員權益,須於進入海洋庇護區劃定程序,才能界定利害關係人,因此在海洋庇護區劃定前,需經嚴謹的科學調查、實地訪查、召開相關會議蒐集各界意見等前置作爲,包括逐一向原住民、漁會等權益相關代表進行溝通與說明,並踐行會商各機關等行政程序,也會有公民參與的機制。
管碧玲說,未來海洋庇護區劃定之前,肯定會有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審議會的成員也將由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以及相關機關組成,以妥爲考量利害關係人權益。審議會的組成,立法說明中已確認應於子法訂定時,納入原住民、漁民、在地或其他權益相關者等代表,並將就整體性予以衡平安排,使參與決策過程能容納多元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