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宗不認罪!指替柯文哲做公關 纔回朱亞虎感謝簡訊
在押中的柯文哲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上午搭乘警備車前往臺北地院出庭應訊。記者陳正興/攝影
民衆黨前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弊案被控貪污圖利等罪,其中檢方認定時任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就是「大帳房」。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李文宗仍否認犯罪,強調京華城是北市府個案,任何容積率變更,跟他完全無關,他回簡訊是表達感謝,非常客氣代表柯文哲市長做公關。
李文宗否認犯行,他在柯市府市長室8個月、北捷董事長4年內,完全沒有參與北市府個案,任何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完完全全跟他沒有有關係;收到朱亞虎一封簡訊後,就算已離開市長室1年半,他也每封簡訊都會回,非常客氣代表柯文哲市長做公關,向朱表達感謝捐款給民衆黨210萬元,不清楚捐款背後的用意。
身爲木可的總監的李文宗,他否認公益侵佔政治獻金。他表示,木可公司創立是爲了睿果、富存2家公司而成立的商業公司,柯競選辦公室定爲商業活動;柯文哲投資邱復生公司100萬,「我只是被諮詢,不清楚後續活動」;選舉後善後工作,是因爲要勞健保、退休金,木可公司代收代付,薪資還是競總出的。李文宗說,衆望基金會是爲了以公益支持柯文哲,才能彰顯候選人不同價值。
辯護人指出,檢方以朱亞虎一封簡訊「7人210感謝560」論述,就將李文宗參與民衆黨黨務、柯文哲財務、京華城案牽連一起,起訴書無證據知悉沈慶京捐款210萬的原因,也無證據證李文宗與柯文哲有犯意聯絡。
辯護人認爲,侵佔指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而政治獻金是捐贈人所屬,若被捐贈人違反運用方式限制,可2至3倍行政裁罰,與刑罰無關。
辯護人指,柯文哲肖像權授予木可公司,爲人格權、財產權行駛,不能因參選總統而喪失,木可公司是法律上正當權利行使,1500萬元授權金合法絕不是侵佔。木可公司「代收代付」將競選總部剩餘款,用在員工薪資也非侵佔。
李文宗2020年4月1日朱亞虎簡訊「小沈十分小氣的捐210萬(七人、依規每人30、)要用我的名字、但是我絕對不會領情省稅、必須向您說明、我領他薪水必須依他的命令做事、弄成560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而我也絕對不會在以後任何事來麻煩您來做、因爲我會嚴守分際及道義更不會傷到市府團隊,那曾經是我鍾愛的團隊!」
李文宗代表柯文哲,在2020年4月5日回覆朱亞虎,「長輩友⼈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存感激」等語。
檢方論告,李文宗、柯文哲收受210萬元後,已提升至協助本案提供土地容積率;政治獻金4年內沒用完要繳回國庫,非私人財產,具有公益性,柯文哲打造自己可任意使用的資金系統「錢袋子」,也就是木可公司、衆望基金會;李文宗指示胞妹李文娟以柯文哲肖像權授權金,由政治獻金1500萬元給柯文哲做私用;木可公司侵佔木可小物捐款4133萬5588元;另也侵佔KP秀募款演唱會盈餘;李文宗、柯文哲對民衆給衆望基金會的捐款,挪用支付競選員工薪資827萬1095元,背信損害衆望基金會。檢方認爲,辯護意旨似乎不爭執起訴書政治獻金定性,僅爭執處分權,承認是政治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