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快遞服務多次運輸毒品 4人獲重刑
本文轉自:人民網-雲南頻道
人民網昆明6月26日電 (雷霽)被告人王某在雲南省勐海縣向被告人玉某丙等人購買毒品後,安排被告人巖某章對毒品進行分裝、藏匿,再由其和被告人徐某強通過快遞將藏有毒品的茶葉發往外省。6月25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打擊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這一案例。
2021年4—7月,王某和徐某強共同將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10667.39克藏匿在茶葉中,通過快遞分批發往湖北省武漢市、孝感市等地。2021年7月13日,快遞員發現包裹異常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同年8月3日、17日,公安民警先後將巖某章、王某、玉某丙抓獲,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共計67202.75克。
本案的告破得益於快遞員的及時察覺和舉報。快遞物流業的高速發展,在極大方便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的同時,也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爲犯罪的新手段。尤其在毒品犯罪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快遞投寄方便、人貨分離的特點逃避警方打擊,加大了公安機關監管、發現的難度。
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玉某丙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徐某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巖溫章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後,被告人王某、徐某強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王某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後執行死刑。
本案被告人在邊境購買毒品運往內地,是典型的毒品滲透、內流犯罪,雲南法院堅持對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結合各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等因素對其判處重刑,充分發揮刑事審判在打擊毒品犯罪中的震懾作用,彰顯了雲南法院對源頭性毒品犯罪依法從嚴打擊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