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需警惕

本報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胡春豔 通訊員 楊亞飛 吳慶榜)利用信息網絡侵犯他人財產,已成爲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案件的新“增長點”。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天津一中院”)通報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分析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現的新趨勢,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有所增加;未成年被告人呈低齡化趨勢,主要集中在15-17週歲。

2021年以來,該院共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396件,婚姻家庭案件佔比大,案件反映出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問題不容忽視。“案件審理中發現,家庭環境的不穩定、家庭親密關係缺失、父母間的衝突、遭受欺凌等事件,均會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產生負面影響。”天津一中院副院長劉莉說。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16歲小田的父母長期在外務工,對孩子疏於管教。因爲家庭溫暖與家庭監護缺失,在利益誘惑下,小田開始爲他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銀行卡、幫助轉移贓款,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對於案件中家庭監護缺失問題,天津一中院向小田的父母發出首份《家庭教育令》,明確監護人應切實履行監護職責,除爲孩子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外,還應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

像這樣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的案件,近年來有所增加。劉莉說,通過信息網絡侵犯他人財產,是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案件新的“增長點”。

劉莉表示,要堅持以司法保護促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協同發力,共同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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