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虐童加重刑責意見不一 全案保留送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提案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內容包括虐童致死刑責拉高至死刑、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摘自國會頻道/楊亞璇臺北傳真)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正刑法,將虐童致死刑責加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相關法案,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提出刑責級距相關資料,否則沒有審查依據,經過一番討論後仍未有共識,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裁示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提案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內容包括虐童致死刑責拉高至死刑、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等。

就在要進行逐條審查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幹事吳思瑤表示,要嚴格專業審查,對於刑度的範圍怎麼訂,是合乎法律秩序、符合法律比例原則,真的要慎重。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說,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有提到,刑法277與286條的競合問題,後續他願意提供機會,讓黃意見納進來,協商其實差異會很小,只是設計內容怎麼樣更健全。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原則上,社會期待即刻進行,鍾佳濱講的也是有道理,建議今天逐條,不同黨派一定很多意見保留送很多意見保留送朝野協商,法務部資料到了以後,召集第一次協商。

吳宗憲則說,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建議,不是逐條審查的要件,也不可能等黃國昌,還是進入逐條審查,如果沒有共識要保留,有資料、有意見趕快在協商時提出。

首先審查藍委廖偉翔提案修法,如果犯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並受2年以上徒刑的宣告者,不得假釋。吳思瑤請廖說明修法理由,廖說,爲了把法律修嚴、與時俱進,把假釋的條件拿掉,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也是增加刑度概念,來嚇止嫌犯。

吳思瑤指出,條文修正還是在級距合理與否的認定,每個提案委員一定有理由,不是反對,只是修法內容沒有太清楚,建議再說明一下,或是不說明,那就行政部門迴應意見。吳宗憲則打岔說,爲什麼需要行政部門意見。吳思瑤反駁指,每個條文都需要行政部門的意見。

此時,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發言表示,鍾佳濱剛剛溝通過,既然大家對每個條文都有意見,他站在學法的角度,每位委員提案基本上都應該予以尊重,不要說他提的案子與比例原則有沒有相符、符不符合法律正當性,要予以尊重。

林思銘說,如果民進黨對國民黨立委幾個提案有疑慮,認爲還要再做修正,未來協商時還可以做一併的處理,行政機關意見也可以提出來,再做協商,如果大家對逐條審議結果是一樣的,鍾佳濱也給他建議,今天就全案保留送協商。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說,針對286應該如何修正的事情,法務部、司法院今天交到委員會的報告是不及格的,但不應該成爲委員會延宕的理由,否則,以後立法院委員會運作,不得了了,行政部門、司法院混就可以,就可以拖延立法進度。

黃國昌指出,已經有法官在判決裡面白紙黑字講說,立法院在進行修法時,法定刑度上面的調整,出現輕重失衡狀況,一個是刑法286條、一個是277條,加上兒少法112條,這條文到底要怎麼適用,如何加重,在實務上的解釋都出現相當荒謬的狀態。

他說,贊成即時用立法的方式處理得乾乾淨淨,尊重法官獨立判決,但在法秩序當中,沒有辦法容許法官,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混亂狀態持續下去,繼續拖延,不是好事。

黃表示,如果關鍵問題是針對各個不同刑度到底怎麼調整,今天不是要完成二讀、三讀,反正拉協商就是強制凍結1個月,相信以法務部、司法院人才濟濟,針對目前實務上的亂象,提出一個可以解決問題的相對應的修正條文,時間上面綽綽有餘。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建議,主席直接裁示,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吳宗憲隨即宣佈,四個條文大家無共識,全案保留送協商,協商的期間內,司法院法務部對刑度有建議,趕快在協商時間刑度送過來。

吳思瑤則說,逐條就是逐條審查,而不是隻進入逐條的程序,而不審查不討論,只要是逐條,就是每一條實質就內容發表不同委員的意見,提案委員的說明非常重要,一定有充分理由可以說服立委,建議以後真不是隻有程序pass過去、快轉過去,「逐條要討論,而不是逐條不討論」。

吳宗憲也坦言,刑度部分級距,要麻煩司法院提供資料,這一塊完全認同吳思瑤見解,相關提案他都不願意連署,就是因爲他對有東西有一些想法,大家協商後,最小差異提出來就好,大部分東西大家意見都相同。

吳思瑤,吳宗憲的意見就是法律人專業意見,爲什麼吳宗憲沒有連署立委提案,就是因爲他基於法律專業,認爲量刑刑度有違比例原則,如果有進行逐條,他的意見就可以被列入、被聽見。吳宗憲則解釋,大家想法差距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