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這場罷免該懲罰的是林右昌,而非謝國樑

基隆市前後任市長林右昌(右)、謝國樑(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這場罷免行動的起因,始於今年二月基隆東岸商場重新招商的點移交爭議,罷樑團體指控市府是「強行闖入」,甚至上綱爲「強盜行爲」。然而,其後的事態發展,卻大大出乎人們的意料。原因是,八年前基隆市府與大日公司簽訂的東岸商場開發合約,僅限一樓及停車場;後來大日另與協力商NET簽訂租賃合約,由NET自行增建二至四樓經營商場。問題出在,東岸商場是以《促參法》的OT案招標,範圍僅限立體停車場;但林右昌任內的基隆市府卻以ROT案方式和業者簽約,範圍擴及商場,導致市府與業者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一團混亂。

正因爲權利關係混沌,NET堅稱自己擁有東岸商場二至四樓的產權,並指控謝國樑市府強行點交是強盜、侵入他人建物罪行。謝國樑則認爲,林右昌市府放任廠商擴建卻不處理商場產權,又僅按OT方式向廠商收費,這對市府的產權和收益構成雙重損失。三月七日,市府正式登記東岸商場二至四樓產權,次日「山海公民拆樑行動」即正式發動罷樑行動;可見,罷樑團體背後必有廠商和民進黨的推促。

檢視這段東岸商場的歷史,即不難發現林右昌任內處理公務多麼草率,應對廠商的需索又多麼寬縱。甚至,因此造成市府財產平白遭到侵佔,收益平白蒙受損失,他都不以爲意。兩年前林右昌無法將基隆執政權交棒給民進黨同志,如今又因東岸商場爛攤弄得名譽掃地,他因此頻頻出招,不斷髮表千字文自清,並發動討伐謝國樑。問題是,他批評得越急切,反而愈凸顯自己的心虛,因爲一連串的司法及行政裁決都不是站在他這邊。

從六月迄今,東岸商場相關的四項訴訟,都支持謝國樑對該案的處理。第一,大日公司要求基隆市府支付商場二至四樓興建費用五千萬元,基隆地院裁定大日敗訴。第二,NET主富公司對東岸商場二至四樓聲請民事假處分,今年八月遭基隆地院駁回,認爲它沒有主張東岸商場的權利。第三,主富公司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第四,主富公司向財政部提出異議,主張促參案不公,八月遭財政部駁回。

換言之,東岸商場爭議其實就是林右昌任內的官商弊案,相關政商不虛心檢討,卻不斷反咬,甚至假藉「罷免」的手段企圖顛倒是非。謝國樑原非雄辯滔滔之輩,面對綠營四面八方涌至的欲加之罪,他雖擁有司法「四連勝」的加持,其迴應往往過於簡短,彷彿顯得氣勢不足。而這正是臺灣民主的弔詭:理屈者往往僞裝成氣盛,用巧言厲詞欺世盜名,往往得逞;而理直者缺乏巧舌,反被視爲怯懦而遭背棄。這場罷免案,基隆市民千萬不要讓這種憾事重演。

深一層看,二○二二年的地方選舉,基隆市民選擇了政黨輪替,無非就是希望基隆能在不同市長領導下展現新貌。但今天這場動機污濁、手法惡劣的罷免案,卻在利用少數人的惡意或無知爲槓桿,意圖推翻多數人的意願,這當然是一次反民主的操作。無論如何,這場罷免該懲罰的是林右昌,不是謝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