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KTV前搭載酒醉女 小黃司機乘機揩油還不認帳...判2年
範姓計程車司機去年9月在臺北市1間連鎖KTV前搭載1名酒醉女子,途中乘機上下其手揩油再將人丟包路邊,受害女子事後收到媽媽以手機通訊軟體關心詢問,才驚覺遭遇壞事,範男到案後還不認帳,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計程車司機範姓男子去年9月10日上午7時許,在臺北市1間連鎖KTV前搭載1名酒醉女子,途中見女子酒醉意識不清,竟起歹念,乘機上下其手揩油,再將人丟包在新北市泰山區路邊,受害女子事後收到媽媽以手機通訊軟體關心詢問,才驚覺自己遭遇壞事,報警併到醫院驗傷。
受害女子是去年9月10日凌晨3時許,與同事去臺北市1間連鎖KTV唱歌喝酒,至當天上午7時許離開,男同事幫忙在路邊攔計程車,女子因完全酒醉,沒有意識,在車上恢復一點點意識,感覺眼睛被蒙上口罩,下身沒有穿衣物,但感覺下體有溼溼黏黏,一度伸手想要把口罩拿下來,就被人阻止,並不讓她坐起身來,也不讓她拿手機,曾出手掙扎,對方就沒有繼續出手猥褻,因後來又昏睡過去,再有記憶的畫面,就是她站在路邊,但不知道人在哪裡,便有隨手以手機拍一張現場照片,再叫Uber載返住處。
「我遇到壞事了。」受害女子事後收到媽媽以手機通訊軟體關心詢問,才知當時自己被丟包在新北市泰山區塭仔圳重劃區的路邊,驚覺自己遭遇壞事,報警併到醫院驗傷。
涉案的範男到案後還不認帳,因受害女子下體所採集檢體DNA與範男相符,新北地院法官認爲範男空言否認犯行,不足採信,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仍可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範姓計程車司機去年9月在臺北市1間連鎖KTV前搭載1名酒醉女子,途中乘機上下其手揩油再將人丟包路邊,受害女子事後收到媽媽以手機通訊軟體關心詢問,才驚覺遭遇壞事,範男到案後還不認帳,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記者王長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