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不戴好口罩又亂吐 醉女辱罵司機被判罰5千

蔡女酒後搭公車,不戴好口罩又亂吐,司機要求下車,她辱罵髒話臺中地院簡易庭判罰5千元。(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39歲蔡姓女子去年11月間晚間6時許喝酒後,在臺中市高工搭公車,她沒戴好口罩,蕭姓司機多次勸導都不予理會,又在車內亂吐,引發乘客不滿反映,蕭男將公車停在路邊,要求蔡女下車,雙方發生爭執,蔡女辱罵蕭男「靠北」等不雅髒話。臺中地院簡易法庭依妨害名譽罪判罰蔡女5千元,得易服勞役,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女在去年11月25日晚間6時許,喝酒後,在臺中市南區高工路的高中站牌,搭乘由蕭男所駕駛的58線公車,蔡女在公車上未依防疫期間規定戴好口罩,蕭男多次勸導,她都置之不理,不久又在車內嘔吐,引發其他乘客不滿,向蕭男反映。

蕭男開公車行經崇德路3段與環中路1段路口附近,停車要求蔡女下車,雙方發生爭執,蔡女怒而以臺語辱罵蕭男「靠北」及不雅髒話,蕭男怒而提告。

檢警勘驗公車監視錄影光碟,蔡女確實以損及人格的不雅言詞辱罵蕭男,認定蔡女在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狀態下,以不雅的言詞貶損公車駕駛的社會評價,依妨害名譽罪判處蔡女5千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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