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私梟攜手走私2464公斤香菇遭查獲 金檢起訴6人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十二(金門)巡防區指揮部統合第九岸巡隊、第九海巡隊及金門查緝隊在去年10月16日於大膽海域,查獲1艘大陸漁船載運大陸香菇及香菇絲1批,企圖與本國籍船舶接駁走私,數量總計有2464公斤,初估約新臺幣300萬餘元,金門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陸籍張姓3名被告與洪姓3名在地人涉犯懲治走私條例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陸籍漁船、乾燥香菇及乾燥香菇絲等犯罪所用物品及管制品。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表示,此案由檢察官陳岱君在去年10月16日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金馬澎分署第九岸巡隊、偵防分署金門查緝隊等司法警察查獲大量走私香菇,經查被告等人是以不詳方式約定走私香菇及香菇絲後,在112年10月15日23時許,由陸籍張姓漁民駕駛陸籍漁船「陳○○4022」,搭載陳姓、張姓男子自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市海門島附近出海; 到翌日1時許,由洪姓駕駛臺籍漁船「登○○號」,搭載常姓、黃姓男子自金門縣后豐港出海。
兩艘船在同日凌晨1時50分許,航行至金門縣大膽島西方0.2浬,並靠接駁私運走私的大陸地區產製乾燥香菇71袋共818.92公斤及乾燥香菇絲81箱共1644.82公斤,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駕駛巡防艇當場查獲。
據瞭解,2名陸籍張姓、陳姓男子遭當場逮捕,洪姓等3名在地人雖駕船逃離現場,但之後仍遭海巡人員循線查獲。
金門地檢署檢察長周士榆指出,走私物品未經過課稅及查驗,不僅影響市場競爭之公平性、導致國家稅收減少,且可能危害國人身體健康,地檢署將持續與轄內海巡署等司法警察單位就走私犯罪嚴查厲辦,以避免走私物品流入我國市面。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十二(金門)巡防區指揮部統合第九岸巡隊、第九海巡隊及金門查緝隊,去年10月在大、二膽海域,查獲1艘大陸漁船走私大陸香菇及香菇絲1批。圖/金門地檢署提供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十二(金門)巡防區指揮部統合第九岸巡隊、第九海巡隊及金門查緝隊,去年10月在大、二膽海域,查獲1艘大陸漁船走私大陸香菇及香菇絲1批,金門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圖/金門地檢署提供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十二(金門)巡防區指揮部去年10月在大、二膽海域,查獲1艘大陸漁船接駁走私大陸香菇及香菇絲1批,數量達2464公斤,堪稱歷年之最。圖/金門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