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佈關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發布關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按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轉移、變更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