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險畫面曝真相!長髮妹低頭滑手機被公車撞飛 司機逆轉判無罪 

劉女低頭手機闖進公車迴轉道,慘遭公車撞上。(圖/翻攝自判決書)

記者林冠吟/臺北報導

低頭滑手機誤闖公車迴轉道慘遭撞!臺北一名劉姓女子去年1月,低頭滑手機誤闖公車迴轉道,慘遭首都客運江姓司機撞上,跌進花圃中,造成劉女肢體多處擦挫傷,事後檢察官以過失傷害罪起訴司機江男,認爲他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撞上行人。不過,臺北方法審理後卻認爲,是劉女顧滑手機,疏於注意路前狀況,才被公車撞上,江男無過失責任,判他無罪。

去年1月,江姓司機駕駛首都客運自中山區玉門街公車專用迴轉道行駛時,與低頭滑手機闖進公車迴轉道上的劉女發生碰撞,等到司機驚見劉女出現在左後視鏡中,已來不及反應撞上劉女,撞擊的力道讓劉女直接跌進旁邊的花圃,後扶着右肩痛苦地起身。江姓司機第一時間也下車察看,詢問劉女的傷勢,不過因爲劉女趕着要去花博開會,對司機表明不願意就醫也不願報警,旋即離去。

事後,檢方認爲江姓司機應注意而未注意,未看見行人就貿然行進,撞上劉女,造成劉女下背肌腱發炎頭部肢體多處擦挫傷,並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江男。

訊問時,江男則堅持否認有任何過失傷害犯行主張他當下並沒有看到劉女從花圃中走出,是事後看影片才知道,而且劉女行經地方是公車專用道的迴轉道,是髮夾彎,不是直線,旁邊的樹比人還高,容易遮蔽視線,根本無法預知會有人出現。

江姓司機表示,他在行經迴轉道時,已注意各方向狀況與內輪差後才行進,轉回頭時纔看到劉女,還是從左後視鏡看到的,看到的當下就立即踩煞車,不過還是來不及反應與她發生碰撞,劉女遭撞上後彈飛跌進草叢

▲▼劉女低頭滑手機逆向闖進公車迴轉道。(圖/翻攝自判決書)

▲▼劉女低頭滑手機闖進公車迴轉道,慘遭公車撞上跌進旁邊花圃。(圖/翻攝自判決書)

▲事後劉女左手扶着右肩,神情痛苦的站起。(圖/翻攝自判決書)

江姓司機表示,劉女身爲行人卻走進公車專用道,還邊走路邊滑手機,他嚇到後已立即踩煞車試圖避開劉女,根本不可能有時間按喇叭示警,同時因爲車上還有乘客,也無法直接拉手煞車,若直接拉手煞車,就有可能讓車上的乘客摔傷。「這都是一瞬間的事,發生這種事我也很不願意」,且事後劉女不願就醫也不願報警,他當下查看目測劉女並無受傷,她執意要走也攔不住她,此外,劉女4天后纔到急診就醫,要如何證明與本案有關

臺北地方法院審酌車上監視器畫面後認爲,劉女走進公車迴轉道到司機看見時,以當時的視野來看,司機確實無法看見劉女逆向走在公車專用道的髮夾彎上,同時劉女始終都低頭操作手機,逆向行走,在距離公車甚近時,也未停下繼續行走,2秒不到隨即與公車發生碰撞。

法官指出,衡諸常情,江姓司機雖已煞車減速,不過以公車車體重量與煞車距離而言,難以苛求公車要在2秒內煞停,且公車車身也未失控或傾倒,勘認車輛不是在高速行駛狀態下撞上劉女。肇事主因仍在劉女,其不注意車前狀況,而導致意外發生,車禍事出突然,江姓司機已盡義務,難以苛求司機採取其他可以防止本案結果發生的方法,因此判江姓司機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