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民政發佈5起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劉洪超
遼寧省民政廳12月13日發佈2023年以來全系統5起民政行政執法典型案例。案件涉及養老服務、地名命名更名、社會救助、殯葬管理、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等領域,詳情如下:
案例一:遼寧省民政廳、遼寧省公安廳等6部門聯合開展養老機構行政檢查案。2023年10月25日,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檢查組在對丹東市某養老院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時,發現該養老院後廚無滅蠅設施,冰箱生熟食品混放,留樣櫃混用;二層東側出口設有鐵柵欄。依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GB3860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範》(GB31654-2021)《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相關規定,對該養老院下達《檢查結果告知書》,責令限期整改。2023年11月30日,該養老院完成整改。
案例二:錦州市民政局查處擅自塗改地名標誌案。2023年4月,錦州市某轄區民政局在地名工作日常巡查中發現6處街(路)地名標誌被擅自塗改,該區民政局迅速向錦州市民政局報告。2023年5月30日,經調查覈實,錦州市民政局向違法主體發出告知函,依據《地名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等相關規定,提醒限期整改、恢復原貌。2023年6月10日,該違法主體將地名標誌整改恢復原貌。
案例三:鐵嶺市民政局開展經營性公墓年度檢查案。2023年5月19日,鐵嶺市民政局在對鐵嶺縣某經營性公墓進行年度檢查時發現,該經營性公墓運營單位檔案管理內容不規範,“一墓一檔”未按要求保證安葬者信息真實、完整。2023年8月17日,依據《遼寧省公墓管理辦法》及《省民政廳關於規範經營性公墓審批監管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鐵嶺市民政局對該經營性公墓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墓業務檔案管理,做到“一墓一檔”、準確規範完整。2023年9月20日,該經營性公墓已經按要求完成整改。
案例四:盤錦市民政局依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案。2023年8月15日,盤錦市民政局接到相關線索調查發現,某組織未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2023年8月23日,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盤錦市民政局對該組織下達取締決定書,宣佈該組織爲非法社會組織,並在官網予以公告。
案例五:盤錦市雙臺子區民政局追繳死亡低保對象多領取低保金案。2023年3月10日,盤錦市雙臺子區民政局根據系統覈查發現,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劉某和王某已經死亡,分別多領取低保金598元和696元,共計1294元。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盤錦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家庭審覈確認操作規範》相關規定,盤錦市雙臺子區民政局依法停止劉某和王某低保救助待遇,追繳2人多領取低保金1294元,並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