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癌患保險醫療費遭拒賠 原因是失眠治療非傳統療程
婦人投保10多年防癌險雖依約給付罹癌的保險金,可是保戶接受化療後容易失眠便在基隆某醫院接受專爲癌症患者所做治療,每週看診1~2的醫療費卻遭保險公司以非致癌的必要診療爲由而拒賠。
這名50多歲婦人表示她原本擔任教職已退休,而10多年前她就買了一家國內人壽公司的防癌險保險商品,年年都依約定如期繳納保險費。未料2年多前她罹患淋巴癌,開始長期接受化療與定期回診。
保戶說,這家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罹癌保險金。可是這一年來卻因爲她還到基隆某醫院接受專爲失眠癌症患者所做的門診治療,而將就醫單據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費理賠時,卻遭保險公司非爲一般淋巴癌療程範圍,而拒絕理賠。
她因爲罹癌後情緒低落,常常失眠,儘管接受精神科治療服用安眠藥也難入睡休息,而其體能及精神狀況也越來越提不起勁。後經友人介紹有一傢俬人醫院的中藥科,設有專爲失眠癌症患者的療程,便前往就醫且是以健保身分非自費醫療。
而她將連續多周、每週約1~2次就醫的醫療費單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到拒賠,她便向保險公司申訴後,理賠部才退一步說可以理賠七成的醫療費,仍不願全額理賠。
保戶說,由於治癌過程相當不舒服,原本不想把精神耗在與保險公司申訴過程中,決定接受理賠金打折的方案,後來親有代爲詢問法律專家後,便再請保險公司說明拒賠及理賠打折的理由,是寫在保單條款的第幾條時,保險公司便同意全額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