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案裁定不公開審理 法官揭關鍵曝主因

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的林秉樞(中)。(本報資料照片)

林秉樞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案上月28日首度開庭,林秉樞律師認爲案件被控違反善良風俗部分,檢方未具體說明,其他案由僅是一般犯罪行爲,當庭要求公開審理;新北地院審酌案情、被害人意願等,認爲若公開審理,將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今裁定不公開審理。

裁定書指出,法院應注意被害者和其家屬隱私保護,且審理過程須由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就相關證據資料逐一表示意見,攸關被害人身體隱私的證券資料,將進行有無證據能力檢視,法院需於審判中注意被害人隱私之保護,有不予公開之必要。

另外,本案涉及違反被害人意願,無故竊錄非公開活動和身體隱私部位,若公開審理,將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法官認爲,林秉樞以本案所涉無妨害善良風俗等,認爲不公開處分於法無據,亦有違背法律,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容有誤解,應予駁回,且不得抗告。

林秉樞涉嫌對高嘉瑜施暴、拍攝不雅照,新北檢今年1月依僞造文書、妨害秘密、傷害等8大罪起訴。林秉樞律師上月首度開庭時指出,林坦承犯下傷害罪,但僅是一般犯罪行爲,沒有違反善良風俗問題,請求法官應該公開審理,若告訴人對照片有疑慮,可不公開照片。

林秉樞開庭時直指,不雅照是高嘉瑜提供給週刊,高嘉瑜律師團不希望公開審理,但對媒體宣揚、公開的正是他們。不過,高嘉瑜律師團認爲,若採公開審理是二度傷害告訴人,質疑林的態度不是真心想認罪,且林在庭上直指不雅照都是由高提供,這都是胡扯。雙方在庭上展開激烈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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