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柯文哲分案規則曝!參與抽籤法官人數 「1億元」是關鍵

▲柯文哲在京華城容積率案與政治獻金案,被臺北地檢署起訴涉犯收賄等4罪嫌,檢方並具體求刑28年6月。(合成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今(26日)偵結京華城容積率案、臺灣民衆黨政治獻金案,起訴臺北市前市長、現任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犯收賄、圖利等4大罪嫌,檢方並對柯具體求刑28年6月,全案法律攻防戰場將移轉到臺北地院,北院訂於今下午2點公開抽籤分案,但要先搞定不法所得逾1億元的標準,如何計算。

北檢起訴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改建容積獎勵案涉收賄1710萬元,在政治獻金案涉侵佔6834萬6790元,另挪用衆望基金會827萬元涉嫌背信,合計不法所得9371萬餘元,同案被告、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護航京華城案、涉收賄共5250萬元。

柯文哲、應曉薇與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府前副市長彭振聲,以及柯的「大帳房」李文宗,均被羈押禁見至今,也都將屆滿檢方偵辦所能使用的羈押期限,5人今上午分乘2輛囚車押解到北檢,待北檢上午10點開完偵結記者會,上午11點多連人帶卷移審北院。

北院依照處理重大矚目案件慣例,訂於今下午2點公開人工抽籤分案。據悉,因本案起訴罪嫌包括貪污與洗錢,依北院分案規則,由刑事庭4個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共8位法官比籤運,籤桶裡每人1支籤,重金庭長吳承學負責抽出承審法官,吳和另3位庭長與審判長不加入分案。

北院重金庭審理案號包括「金訴」與「金重訴」,各有分案迴圈,差別在於「金訴」案不法所得低於1億元,若超過1億元就分「金重訴」案,北院抽籤分案前,要先討論搞定不法所得是以全案計算,還是被告個別計算,因無明文規定和前例。

若最後決定個別計算、編成「金訴」案,據悉,重金庭8位法官今天都有機會中籤;反之,「金重訴」案則剩6位法官分案,因昨天與前天,已各有1位法官分到「金重訴」案,篤定不會承審柯文哲案。

而中籤的法官所屬合議庭,將隨即展開初步看卷、通知在押被告的律師閱卷等步驟,預估今晚召開接押庭調查5名在押被告是否繼續羈押,是分批1次問完,還是先訊問押期僅剩3天的應曉薇與沈慶京,讓柯文哲等3人先還押,都留待合議庭決定。

不過對關注本案的民衆而言,只要分案流程公平,分給哪位法官承審並非重點,柯會不會續押、日後法庭攻防能否釐清事實、柯會被重判或無罪,纔是各界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