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茵自提媒體議價法草案 排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

民進黨立委範雲、張廖萬堅、林楚茵今年2月在立法院舉行「新聞有價!數位平臺和新聞媒體議價政策建議及法案展望」公聽會。記者黃義書/攝影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議價法草案,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排入4月7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議程,預計由院會通過交付交通委員會。林楚茵表示,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議價法制化,刻不容緩,數位發展部應該儘速提出行政院版,列爲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林楚茵透過新聞稿表示,民主社會中媒體第四權至關重要,不合理的分潤會侵蝕新聞監督的力量,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議價法制化,刻不容緩,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應該儘速提出版本,列爲本會期優先法案,共同與立委版本進入實質討論,進而讓媒體產業能有健全發展。

林楚茵指出,她的版本草案重點包括,數位平臺接獲新聞業者請求議價協商之義務;雙方可採議價協商、調解、仲裁等管道;雙方達成協議或仲裁後之義務;以及新聞媒體業應提撥部分分潤改善新聞工作者工作環境。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林宜瑾、邱志偉等人,也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建議由數位發展部擔任主管機關,透過專法建立新聞媒體要求平臺爲使用新聞內容付費的法律依據,草案3月17日立法院院會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