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可望返臺服刑! 英高院撤銷駁回我方引渡請求案

林克穎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卻逃回英國。(圖/資料照)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有關蘇格蘭高等法院宣判駁回我方請求引渡林克穎之案件,英國最高法院已於28日宣判撤銷該判決,全案將發回蘇格蘭高等法院重新審理外交部對此有利我方之英國最高法院首件判決表示欣慰,並期順利引渡林克穎返臺服刑,以彰顯司法正義並促成臺英間積極良性之司法互助合作

外交部、駐英國代表處及駐愛丁堡辦事處向積極配合法務部,提供本案相關行政協助;臺英雙方法務部門就本案簽署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法院亦承認我國在本案具有之法律地位,實已創下臺英司法合作上之先例。外交部將持續配合我法務部及蘇格蘭檢察官再度審理本案時,陳述我方法律主張立場,持續爭取引渡林克穎返國服刑。

我國與英國前於2013年10月16日簽署本案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檢方於簽署隔(17)日即逮捕林克穎,我國旋即向英國正式提出引渡林克穎之請求。案經蘇格蘭地方法院於2014年6月11日開庭宣判林克穎須引渡返臺服刑,2014年8月初並經蘇格蘭司法部長批准引渡,林克穎於同年8月15日提起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於2016年9月23日判決駁回我方引渡請求,全案依我方請求上訴至英國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