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國民法官 臺中地院以殺人案模擬開庭準備程序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去年11月公佈,中部地區臺中地院率先試辦。2日上午以真實案件改編的林崴化名殺人案首次進行準備程序,並將在27日上午遴選出出6位國民法官(2人備取),隨即展開兩天的審理程序,由於「票票等值」,國民法官將直接影響判決結果

2日上午在臺中地院第20法庭舉辦準備程序,共有來自全臺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到場觀摩,模擬案例男子林崴不滿女子陳巧蕊與他分手,持刀侵入陳女家,殺死陳女祖父、殺傷陳女父親案。

臺中地院行政庭長深淵指出,「國民法官參審」與過去推行的「觀審制」不同處,在於採行卷證不併送,檢察官起訴時不得將卷宗證物移送法院,法院在準備程序時纔開示證據考量原因是國民法官不具法律專業與審判經驗,要求其等事見閱覽卷證將造成過重的負擔,也避免國民法官與法官因開庭前閱卷有資訊落差,法官也不至對案件有先入爲主印象

因而在準備庭時,受命法官尚安雅依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規定,採證據三階段開示,由檢察官聲請調查物證書證;判斷檢方出證證據力相關證據;辯方主張相關證據的開示,訂出及排除審理庭時的相關證據。

想當國民法官,資格須年滿23歲、高中以上教育程度中華民國國民,且在地方法院轄區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若曾被判有期徒刑確定,或與被告人爲配偶、8等親內的血親等,將被剔除資格。

另外,如總統、副總統、各級政府機關首長黨務人員或是法律專業人士如法官、律師等,也在職務限制上被排除,不得被選任爲國民法官。

莊深淵表示,因過去推觀審致,已由臺中市政府提供的符合資格的「大水庫人選中,選出上簽名符合國民法官資格的人選,並隨機抽出百人,將在27日上午選出6位國民法官、2人備取,當選者將立即參與27日下午、28日的審理庭,每日可領取日旅費2000元,未選中者將予以500元旅費。

由於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在案件判決評議時「票票等值」,只要2名法官、6名國民法官評議時,有2/3、6票以上認爲被告有罪,且其中至少一票是職業法官投的票,被告就會被判有罪,刑期則由全體法官過半數意見決定,國民法官同樣具備量刑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