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6月底就爲狼師案開公聽會 曾喊話衛福部儘速研擬修法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月琴。(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臺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引發衆怒,也讓各界檢討《兒少法》第69條是否有修法必要。事實上,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從該案爆發之初,還在民間時就關注此案,進入立法院着手研擬修法,今年3月收到被害家長陳情後,也在6月27日召開公聽會,邀請政府單位、專家、學者討論,當時便在會中說,希望衛福部也能儘速研擬出修法版本及意見,之後未收到進一步迴應,但她自己的修法版本已大致擬定,規劃下個會期一開議就會提案。
臺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出園長之子涉嫌猥褻、性侵女童,被害人超過20人。然而,該案剛發生時,就有家長投訴媒體,但媒體礙於《兒少法》第69條規定,對遭侵犯、虐待等行爲的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擔心受罰,而未有報導。
爲此,家長向林月琴陳情。林月琴曾在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擔任執行長,長期關注兒少權益的保障。林月琴召開公聽會時,便直指69條當初立法是爲了保障兒少身心健康及隱私,立意良善,但應避免因維護單一個案權益而損害更多兒童權益,因此希望能討論出揭弊型報導如何定義、公共利益與個人隱私間如何裁量報導標準、報導程度與尺度如何衡量、是否制訂相關例示框架或例外條款等議題。
林月琴也在會中指出,藉由公聽會希望能使兒少個資與媒體報導有其平衡標準,曝露適當資訊,使大衆知曉以做警惕或借鑑,也避免特殊案件石沉大海,以致無法令民衆瞭解其受害情形,更易遭有心人士利用或不當散佈,也希望主管機關衛福部能儘速研擬出修法版本及意見。
如今,面對狼師案造成羣情激憤,衛福部次長呂建德17日說明,對於媒體報導相關事件原則,將邀集NCC、媒體公會代表等,儘快在一個月內討論出規範,未來可在報導上有所依循。
目前,林月琴所擬的修法版本,將納入訂定揭弊型報導原則,制定相關例示框架、例外條款等重點,以期能符合公共利益、示警與兼顧潛在受害者知情權;此外,針對被害家長無法調閱幼兒園監視器畫面一事,林月琴已針對《幼照法》、《教保人員條例》提案修法,已送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