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驛區紀委監委通報七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春節將至,爲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警示震懾作用,營造風清氣正節日氛圍,龍泉驛區紀委監委通報七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龍泉驛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四級調研員王榮收受禮品問題。2023年5月至2024年2月,王榮在負責城管綜合執法相關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2024年11月,王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龍泉驛區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何在強收受禮品問題。2023年9月,何在強在負責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建築工地工作專班相關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贈送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此外,何在強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4年8月,何在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龍泉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塗剛借“新兵回訪”之機違規旅遊問題。2023年4月,塗剛參加“新兵回訪”工作期間,在回訪工作提前結束後因私滯留並改變行程,同時違規報銷滯留期間相關費用。2024年10月,塗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大面街道綜合執法辦二中隊中隊長郝海峰收受禮品問題。2023年12月,郝海峰在城管綜合執法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此外,郝海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4年11月,郝海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大面街道應急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廖君輝向上級領導贈送禮品問題。2019年,廖君輝爲維繫關係,以“拜年”名義,向上級領導(另案處理)贈送禮品。2024年7月,廖君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十陵街道大梁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廖龍學向公職人員贈送禮品問題。2023年,廖龍學爲維繫關係,以“拜年”名義,向國家公職人員(另案處理)贈送禮品。2024年7月,廖龍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柏合街道民生服務辦工作人員朱餘茂借“新兵回訪”之機違規旅遊問題。2023年4月,朱餘茂參加“新兵回訪”工作期間,在回訪工作結束的情況下無故滯留經停點,並報銷滯留期間相關費用。2024年10月,朱餘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幾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數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日常監督教育管理寬鬆軟,壓力傳導不到位,個別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規矩意識淡薄、宗旨意識弱化,心無敬畏、行無所止,也充分反映出“四風”問題的頑固性、反覆性,稍有鬆懈就可能反彈回潮,糾治“四風”必須持之以恆、久久爲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