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小小招牌樓上超高級裝潢!板橋業者「違法寄養寵物」遭開罰

▲隱匿於窗簾店的無照寵物寄養業者。(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下同)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108年5月中旬接獲通報,在板橋亞東醫院附近發現一間網站上取名爲「貓宅貓咪旅館」的寄宿店,一查發現業者「無照」經營貓咪宿舍當場依照動保處開罰,現場勒令停止營業、關閉網站,並於一週內拆除市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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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表示,小姐坦承僅有今年3月間有民衆送貓咪來寄養,並收費1天800元費用,但之後就無生意。吳姓小姐向動保處表示,原租店面做窗簾生意,因對寵物寄養有興趣,去年年底在窗簾店2樓投資約30萬元裝潢6間貓舍,主要是在網路上經營,若民衆有寄養貓咪需求於臉書上約好時間,在約定時間內將貓咪帶來住宿並繳費即完成交易手續。

因無許可證經營寵物寄宿事實明確,動保處將依動保法第25-2條規定新臺幣1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動保處人員至現場發現吳姓非法業者也在店家門口懸掛「貓宅間貓旅館請上二樓」市招,一般沒有仔細看,並不會知道這裡有間寵物旅館,但仍已違反動保法。

重金打造五星級貓舍,因無照營業將受罰。

動保處表示,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於106年修法時,已將「貓」納入特定寵物,販售貓只及提供貓寄養服務之業者皆須申請許可證,新北市業者於申請寵物業許可證前,負責人專任人員須先通過資格考才能申辦許可證,以提升從事犬貓等特種寵物業人員之素質及加強動物保護觀念及相關法律知識,未依規定申請許可的業者,經裁罰、緩起訴或有罪判決確定,除罰鍰外,以後也不得申請爲特定寵物業負責人及專任人員,民衆切勿心存僥悻,以身試法。

動保處呼籲,許多飼主外出遠遊時,會將寵物送至寵物旅館寄宿,根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經營寵物繁殖、買賣與寄宿之業者須將許可證懸掛於營業場所內明顯處,民衆也可至農委會動物保護資訊網查詢合法業者名單,以保障毛寶貝基本「住」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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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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