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非洲豬瘟蔓延 當局開放「有條件點對點調運生豬」解豬肉荒
▲中國大陸的非洲豬瘟從國外傳入,病毒屬基因Ⅱ型,與喬治亞、俄羅斯、波蘭公佈的毒株全基因組序列同源性爲99.95%左右。(圖/CFP)
非洲豬瘟疫情在大陸蔓延,截至28日爲止,已有23省市自治區淪陷。官方11月時曾召開疫情發佈會稱,疫情的主要傳播途徑其中一項就是「生豬及其產品跨區域調運」,因而對生豬運輸車輛監管提出新要求。不過大陸農業農村部27日傍晚發出通知表示,滿足一定條件下,可在省內點對點運調生豬,提高穩定生豬生產和肉品供應保障能力。
農業農村部27日發佈《關於規範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雖然強調發生非洲豬瘟的疫區暫停生豬及生豬產品調出,但符合當局列出的條件的養殖場,則可用點對點的方式,將生豬運到省內的屠宰企業。
當局開出的特定條件包括,養豬企業過去3年內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按規定展開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檢測結果爲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陰性及屠宰場過去3年內無不良記錄等。
關於疫區豬隻的調運,通知則說,疫區所在縣內的生豬養殖企業「符合特定條件」者,可在本省範圍內與屠宰企業實施出欄肥豬「點對點」調運,但必須在出欄前15天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非洲豬瘟疫情在大陸延燒。(圖/路透社)
至於豬隻屠宰企業,則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分別爲《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擬調入生豬的屠宰廠(場)2017年實際屠宰生豬15萬頭以上、相關部門3年內無產品質量方面的不良記錄、過去3年內安全監督檢測中未檢出禁用藥物或違禁添加物,以及能夠按照生豬來源場戶分批屠宰生豬。
通知也提到,有關規定調運的種豬、商品仔豬以及實施 「點對點」調運的出欄肥豬,其運輸車輛應符合農業農村部第79號公告規定,並配備車輛定位跟蹤系統,相關信息記錄保存半年以上;此外,生豬運輸車輛按照指定路線行駛,不得隨意變更路線,運輸途中不得無故停留,亦不得裝(卸)載或拋棄病、死、殘豬。承運人應在裝載前、卸載後對車輛進行徹底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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