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船長槍殺4海盜「海拋」引國際震驚 更二審今宣判

陸籍船長槍殺4海盜「海拋」引國際震驚 ,更二審今宣判。(中時資料庫)

高雄遠洋漁船「屏新101號」大陸籍代理船長汪峰裕2012年涉嫌在印度洋公海指揮武裝保全持槍掃射4名索馬利亞海盜,殘忍影片公開後引發國際關注,汪峰裕一、二審均遭依4個殺人罪重判26年徒刑,高雄高分院更一審16日宣判3個殺人罪改無罪,刑期從26年改爲13年徒刑。又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更2審宣判。

2014年8月Youtube流傳一段駭人聽聞的影片,畫面中4位皮膚黝黑的男子在海中緊抓殘破的小艇載浮載沉,有數艘圍觀船隻但沒人伸出援手,甚至持槍對4男無情掃射,屍體在染紅鮮血的海中漂浮,手段極爲兇殘,且影片中還不時聽見中文的嘻笑、怒斥聲。

由於畫面中拍到一艘圍觀船隻上漆有「安全第一」、「春億217號」等中文字樣,經國際刑警組織轉交臺灣檢警調查後發現,春億217號漁船隻是在一旁圍觀,並非涉案船隻,而下令槍殺4名黑人男子的則是高雄遠洋漁船「屏新101號」大陸籍代理船長汪峰裕。

庭訊時,汪峰裕否認下令開槍射殺海盜,並強調影片中大喊「開槍!開槍!」的人明顯是東北口音,根本不是他,但合議庭認爲,漁船上只有汪峰裕及其叔叔是華人有辦法說流利中文,且僅汪峰裕有權下令開槍,移工也指認船上廣播「開槍」就是汪峰裕的聲音,法官認定汪峰裕指示武裝保全開槍,一、二審均依4條殺人罪判處汪峰裕各13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26年徒刑。

汪峰裕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重新檢視相關事證,認爲遭射殺的海盜中,前3人是由武裝保全自行開槍射殺,汪峰裕喊「開槍」後僅射殺1人,因此更一審將汪峰裕4條殺人罪其中3案改判無罪,汪的刑期也從26年徒刑改爲13年後又被髮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更2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