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船長下令掃射多名漁工血染印度洋 海巡追緝6年到案
陸籍船長下令掃射多名漁工血染印度洋,海巡追緝6年到案。海巡署偵詢證人漁工。(圖/海巡署提供)
103年間震驚國際之印度洋槍殺多名船員海上喋血案,經海巡署偵防分署偵防查緝隊會同第五(高雄)、第二(淡水)海巡隊、臺北查緝隊、第二岸巡隊等單位多年追查下,發現本國籍漁船「屏○○1號」之陸籍船長汪某涉嫌於印度洋下令隨船武裝保全射殺數名外籍船員,本案主嫌多年屢傳不到遭發佈通緝,直至今 (109)年8月間汪嫌入境遭逮捕歸案發現契機,經本隊偵訊相關人員後確認汪嫌涉嫌重大,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全案於109年10月19日經高雄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罪起訴。
全案因103年國際間轟傳一段影片,一艘本國籍身影漁船上有數名外籍人士於翻覆之小船附近,朝海上開槍射殺多名載浮載沉之疑似海盜成員,並嬉笑拍照,冷血行徑令人髮指,影片傳出後震驚國際社會,經海巡多方比對,發現「春○○7號」漁船疑似航經,惟無法確認犯案船舶。
經持續追查及比對相關資料,發現本國籍「屏」船涉有重嫌,遂調閱該船相關資料,並進行比對及訪談調查後,循線追查到當時陸籍船長汪○○涉有重嫌,惟因汪嫌不在臺灣,且「屏」船已沉沒及公司解散,追查困難,再經報請高雄地檢署透過兩岸管道通知到案說明未果,遂於106年發佈通緝。
本(109)年8月22日,汪嫌因不知遭臺灣通緝,搭乘漁船入境時遭海巡單位逮捕歸案,並辯稱系擔心遭海盜攻擊,聽命船東下令開槍,本隊另持高雄地檢署傳票前往新北巿深澳漁港,傳訊當時「屏」船越籍漁工陶某,經陶員具體供述並指認汪嫌涉嫌教唆開槍殺人,犯罪情節洵堪認定,全案依刑法第217條殺人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本案系國際囑目案件,海巡署偵防分署偵防查緝隊秉持「勿枉勿縱」、「追查到底」之精神,歷經數年持續注偵管制積極偵辦,終將涉案犯嫌緝獲移交國法懲治,海巡署呼籲民衆如發現不法時,可撥打海巡118報案電話檢舉,共同爲公理正義、社會治安及國家安全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