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金融監管總局:保險企業實施「動態調整」預定利率機制
陸金融監管總局近日發佈文件,要求險企實施動態調整預定利率機制。(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大陸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向業內下發《關於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方面,要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引導公司強化資產負債聯動,科學審慎定價。
根據《中國證券報》引述業內人士認爲,建立預定利率動態調整機制,有助保險公司及時控制負債成本。在利率中樞下行背景下,人身險產品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有較強的必要性,可及時調整產品定價、壓降負債成本,防範和緩解利差損風險。
該《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加強趨勢性分析和前瞻性研判,動態調整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險、分紅型人身保險預定利率最高值、萬能型人身保險最低保證利率最高值(預定利率最高值)
根據該《通知》指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定期組織人身保險業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專家諮詢委員會成員召開會議,結合5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國債收益率等市場利率變化和行業資產負債管理情況,研究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有關事項,每季度發佈預定利率研究值。
具體來說,要求包含預定利率最高值取0.25%的整倍數;第二當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險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連續2季比預定利率研究值高25個基點及以上時,要及時下調新產品預定利率最高值,並在2個月內平穩做好新老產品切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