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跨境貿易投資開放試點 擴大至北上粵蘇浙瓊6地

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15日宣佈,擴大實施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政策試點至上海市、江蘇省、廣東省、北京市、浙江省、海南省等6省市。圖爲去年先行試點的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新華社)

面對低迷的經濟情勢,大陸正積極擴大開放以吸引外資。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15日宣佈,爲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決定擴大實施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政策試點至上海市、江蘇省、廣東省、北京市、浙江省、海南省等6省市。

澎湃新聞報導,外匯局15日發佈「關於擴大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試點的通知」,宣佈在上海市、江蘇省、廣東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寧波市) 、海南省全域等地區,擴大實施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政策試點。

外匯局指出,去年在上海自由貿易區臨港新片區、廣東省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等4區進行跨境貿易投資開放試點以來,試辦成效良好,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同時,有力促進了試點區域涉外經濟發展。因此決定複製推廣前期試點效果良好的外匯便利化政策措施,並擴大至6省市實施。

此次試點政策共8項,其中,經常項目政策措施5項,包括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支持新型國際貿易結算、擴大貿易收支軋差淨額結算範圍、特殊退匯免登記、優化服務貿易代墊或分攤業務管理等。

資本項目政策措施3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融資租賃母子公司共享外債額度,以及外債、境外上市等資本項目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等。試點地區的外匯分局將進一步制定實施細則,推動銀行和企業合規開展業務。

通知最後指出,試點地區的外匯分局將進一步制定實施細則,推動銀行和企業合規開展業務。並強調,試點地區應密切追蹤各項試點業務開展情況,即時監測分析跨境資金異常流動的特徵和問題,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風險評估,有效防範化解跨境資金異常流動風險,維護外匯市場秩序。

大陸外匯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蕭勝4月便已表示,今年將有序擴大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相關政策試點。中共中央10月底召開金融工作會議時也提出,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赴大陸展業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