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外國人健保費 擬納海外收入

衛福部長陳時中(中)19日出席母校臺北醫學大學授袍典禮並演講,分享身爲指揮中心指揮官長達八個月的抗疫經驗,處理疫情過程中,他再次體悟聆聽各方意見的重要。(郭吉銓攝)

國人繳交健保費,採取的是收入爲基礎計算,但旅外國人在臺沒有職業,若沒依附的對象,1個月只需繳交749元健保費,比許多人低。爲減少不公平現象,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未來將以海外收入作爲保費收取的考量,但需修健保法,修法時程視健保會討論情況來決定。

根據現行健保規定,旅外國人若在臺無職業、依附的眷屬,即便收入比一般人高出許多,但因屬第六類被保險人,由政府負擔40%、自行負擔60%,1個月只需繳交749元保費,相當於每個月5萬3000多元收入上班族所繳的健保費,亦即若其海外收入高於5萬3000多元,仍只要繳749元,而一般來說,有海外收入者薪水往往都是高收入者

陳時中表示,由於旅外國人在國內沒有收入,屬第六類被保險人,1個月只需繳交749元健保費,因此擬將海外收入納進保費收取的計費基礎,但納入海外收入必須藉由修《健保法》來授權,衛福部將視健保會討論情況來決定時程。

社保司長商東福表示,二代健保推出補充保費時,未將海外所得納入,原因在實施上有困難,補充保費是就源扣繳,海外所得無法像國內所得那樣處理,若財政部國稅局能掌握到資料且能進行鉤稽,技術上的問題就能被突破,也就有辦法將海外所得納入保費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