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最嚴伏季休漁 5月1日實施

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大陸自1995年起開始全面實施海洋伏季休漁制度,二十多年來,制度實施取得顯著成效。但由於海洋漁業資源因長期衰退和氣候變暖導致主要經濟魚類產卵期提前,而現行休漁開始時間較晚,漁民在休漁前大量捕撈產卵羣體和幼魚賣錢,對漁業資源破壞嚴重。爲此,農業部對伏季休漁制度作出大幅調整。

農業部副部長於康震表示,今後,所有海區的休漁開始時間統一爲每年5月1日12時,休漁時間延長。總體上各海區休漁結束時間保持相對穩定,休漁開始時間向前移半個月到1個月,總休漁時間普遍延長1個月;各類作業方式休漁時間均有所延長,調整後,最少休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