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發表中的平等,共同作者真的平等嗎
來源:進化隨想、Science Advances
我們都知道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 當你正在着手準備一篇論文的初稿時,你的博士生問道:「 這篇文章的第一作者是誰?」 你停頓了一下,想到這是和另一個團隊的緊密合作的成果。你反問道:「 你認爲誰應該是第一作者呢?」 接着又說:「 如果你和另一個團隊的 Robin 作爲共同第一作者怎麼樣?」 再一次停頓後,他說:「 我在這篇文章上確實做了很多工作,而且這對我的博士學位很重要。我們可以共同作爲第一作者,但我希望我的名字排在前面。」 這個解決方案似乎對所有人都湊效。然而,後來你意識到,這個解決方案存在問題。爲什麼共同第一作者不被認爲是真正平等的?爲什麼即使在名字旁邊有星號標註了他們的平等地位,作者順序仍然很重要?以上的例子展示了一個在實驗室中越來越普遍的問題。
令人欣慰的是,許多科學論文是通過協作產生的,涉及不同領域、不同地方的多個實驗室。然而,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在研究項目和由此產生的手稿中承認平等貢獻的需求。在我們生物電子學領域,大多數研究涉及工程學和生物學的結合,沒有這些,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相當一部分工作涉及至少兩個共同第一作者和兩個共同通訊作者。在典型的科學發表中,備受矚目的第一作者位置通常分配給做出主要貢獻的研究人員,通常意味着他完成了顯著的實驗或理論工作,隨後是分析和寫作。最後一位作者通常是研究導師,通常參與概念構思、資金提供和項目管理。當這位作者擔任通訊作者角色時,他們負責整體統籌,並且越來越多地需要確保手稿符合科學慣例以及倫理和法律條件。在存在共同作者的情況下,共同第一作者佔據第 1 和第 2 位,而共同通訊作者佔據倒數第 1 和第 2 位。
問題在於,對於時間緊迫的晉升、招聘、獎學金和獎項評審委員會,以及對記者和大衆媒體來說,標示平等的星號(或其他上標)往往被忽視。理論上,共同第一作者的名字排在第二位或共同通訊作者的名字排在倒數第二位時,可以在他們的簡歷或提案中顛倒順序。然而,這在很大程度上被認爲是不道德的。在當前科研誠信受到嚴格審查的時代,任何對已發表作者名單的篡改都會引起對作者和手稿中呈現的工作的誠信的懷疑。
論文發表在學術界中佔據核心地位。它們展示了科學家的研究能力和興趣,標誌着職業生涯中的重要里程碑,並提供了評估他們對科學貢獻的有形手段。評估和排名人們的貢獻對於研究成果評價至關重要,並且在決定手稿上的作者順序時也應該在研究團隊內部進行。承認個人在協作團隊中的貢獻是必要的;這樣的團隊才能持續吸引有才華的人,他們努力推動合作,知道自己的貢獻會被重視。
然而,有些情況下,兩個人對工作做出了同等貢獻,並被認定爲共同第一作者。我們建議,在這種情況下,科學界應該允許科學家在簡歷、網站或晉升文件中以最佳方式展示自己。這並不是虛假陳述或科學上不道德的行爲。畢竟,作者是平等的,名字的順序應該是可以互換的。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共同通訊作者。我們認爲,承認作者身份的平等最終可能會導致發表的論文數量減少。
我們承認存在一個潛在問題 —— 過度依賴第一作者的論文來評估某人的能力。研究文化中的一個重要趨勢是逐漸遠離第一/最後作者的評估標準,這種標準繼續助長有害的作者爭議。例如,作者貢獻聲明可以更深入地瞭解人們對一項工作的貢獻。然而,解決根深蒂固的行爲並不容易,正是指標的量化性質使其對評審/僱主小組很方便且有吸引力,儘管它們可能存在缺陷。從長遠來看,我們的社區需要建立一個更公平的系統,使作者順序在招聘、晉升、資助和獎項決策中能與其他特徵一起公平考慮。
圍繞作者順序的激烈討論直接導致了實驗室內有害文化的產生。在我們的職業生涯中,我們看到了多次這樣的例子,並且與世界各地的同僚諮詢後發現,這是許多實驗室中的一個緊要問題。同僚們沒有意識到在簡歷上更改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順序的行爲被認爲是不道德的,因此在晉升過程中受到制裁或在面試中不得不應對棘手的問題。我們還注意到,像歐洲研究委員會這樣的資助機構規定,在描述業績時「應正確引用出版物,包括所有作者,並按發表順序排序 」。然而,如果作者真的是平等的,那麼更改具有平等地位的作者順序就不重要。現在,所有的細微差別和背景信息都隱藏在一個可能看不見的上標註釋中。
Cite as
Rόisín M. Owens et al.,Equality in publishing: Are joint authors truly equal?.Sci. Adv.10,eadq9382(2024).DOI:10.1126/sciadv.adq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