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上訴庭推翻無罪裁決 恢復前首相慕尤丁4濫權罪
馬來西亞上訴庭推翻早前高等法庭的裁決,恢復馬國前首相慕尤丁(Muhyiddin Yassin)的4項濫權罪控,下令將案件交回吉隆坡地方法庭審理。(路透社)
馬來西亞上訴庭推翻早前高等法庭的裁決,恢復馬國前首相慕尤丁(Muhyiddin Yassin)的4項濫權罪控,下令將案件交回吉隆坡地方法庭審理。
慕尤丁是馬來西亞前首相及在野聯盟「國民聯盟」(國盟)的主席,也是國盟底下的土團黨2016年成立時的聯合創黨人和創黨主席。當時土團黨採用「雙頭馬車」模式,即他和另一名創黨人、前首相馬哈迪分別擔任主席及總主席。2020年,馬來西亞發生「喜來登事件」後,馬哈迪退黨,慕尤丁成爲黨最高領導人。
馬國媒體報導指出,高庭去年8月15日針對慕尤丁涉及的一起2億3000多萬令吉的選擇性招標計劃弊案,裁定撤銷他濫權控狀無罪釋放。
吉隆坡高庭法官當時裁定,慕尤丁提出的起訴書有缺陷,不符合刑事程序法典。他說,起訴書沒有寫明具體的罪行細節,無法說明慕尤丁牴觸了2009年《反貪會法令》,宣佈慕尤丁無罪釋放。
相關起訴書指慕尤丁在擔任首相期間,利用首相和土着團結黨主席的職權,向3家公司索取賄賂,總額2億3250萬令吉(約新臺幣1.6兆元)。法官判決時說,慕尤丁的罪控含糊、有缺陷且毫無根據,沒有犯罪詳情,他因此批准撤銷罪控。不過,慕尤丁仍面對另3項洗錢控訴。
上訴庭三司一致近日認爲,儘管在《反貪會法令》條文中沒有提及「社團」一詞,但作爲政治團體的土團黨,跟法令對「關聯方」的定義相符。 因此,三司認爲慕尤丁濫權的控狀明確而不含糊,因此,高庭法官所做的裁決無效。
案件下個月4日開審。慕尤丁的代表律師隨後向媒體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並會考慮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