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泄密案遭起訴 一審北院14日下午開庭
前總統馬英九涉泄密案,上個月遭臺北地檢署依刑法泄密罪、教唆泄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後,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臺北地院將在14日下午2時30分首次開庭進行準備程序,並傳喚被告馬英九及告訴人柯建銘出庭。
北檢起訴認定,2013年馬王政爭時,馬在8月31日將特偵組尚在偵查中的「特他61號」刑事案件給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副秘書長羅智強等人。9月4日,馬又涉嫌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案情,泄漏並交付偵查中的秘密及監察通訊取得應秘密資料。
不過,馬英九則強調,此案是行政不法,而非刑事不法案,且之所以會找江宜樺、羅智強,是爲處理關說案可能帶來的政治衝擊。9月4日部分,馬則指出,關說司法案涉及法務部長的政治責任,但法務部長的去留是由總統與行政院長共同職權,因此在程序上黃世銘應該向江宜樺報告,有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