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掉老爸7年前送的房 他竟要繳稅320萬!專家教戰2招
接受「贈與」的房產,要當心稅務問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年輕人買不起房接受父母「贈與」方式取得房產,但要特別留意稅務問題,深財務顧問廖嘉紅(R姐)分享案例,新北市一名男子計劃賣掉爸爸7年前贈與、現值爲1660萬的公寓,沒想到7年後想換房,卻發現房地合一稅高達320萬元,她分享兩招,有機會讓320萬稅金變0元。
廖嘉紅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撰文分享,黃先生的自住公寓位於新北市,市價約爲1660萬臺幣,這套房屋是父親在2017年贈與給他,因此成本爲房屋評定價格和土地的公告現值60萬元。
這表示,國稅局將以1660萬的成交價,扣除60萬臺幣的成本,認定黃先生出售房屋的獲利爲1600萬臺幣,加上他已經持有這套房屋7年,房地合一稅率爲20%,因此房地合一稅將高達320萬元。
廖嘉紅仔細檢視黃先生的狀況後,提供以下兩大招,有機會讓他的320萬房地合一稅全免變0元。
一、善用房地合一稅400萬免稅額
黃先生符合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的認定條件:
1. 設籍條件: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須在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
2.居住事實:必須「連續」居住滿6年。
3. 持有期間:在交易前6年內,房屋沒有出租或用於商業。
4. 優惠次數限制:過去6年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沒有使用過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黃先生可以扣除房地合一400萬的免稅額,房地合一稅率也從20%降爲10%,因此房地合一稅從320萬元降爲120萬元。
二、善用房地合一稅之重購退稅
1.大換小:賣價高於買價,按比例退
假設黃先生賣出的房屋價格爲5000萬,而買入的新房價格爲2000萬。那麼,他賣房時所繳的房地合一稅爲120萬x(買進新房價2000萬/賣出房屋價5000萬)=退稅金額48萬,房地合一稅120萬扣掉重購退稅48萬,實際繳稅金額降低爲72萬元。
2. 小換大:賣價低於買價,可全額退稅
假設黃先生賣出的房屋價格爲1660萬臺幣,而買入的新房價格爲3000萬臺幣,賣房時所繳的房地合一稅120萬x(買進新房的價格3000萬/賣出房屋1660萬的價格),就可以全額退還。廖嘉紅表示,黃先生的情況屬於「小換大」,房地合一稅120萬可以全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