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合作管理存缺陷 珞珈投資連收兩張罰單

(原標題:MCN合作管理存缺陷 珞珈投資連收兩張罰單)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盧嶽)據深圳證監局官網信息顯示,近日,深圳市珞珈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下稱“珞珈投資”)連續收到兩張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誤導性營銷宣傳等四項違規被責令改正的同時,珞珈投資董事長陳杰、合規負責人李玲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也被出具警示函。

記者注意到,罰單提及珞珈投資在與多頻道網絡(Multi-Channel Network,簡稱MCN)機構的業務合作中,合規管理存在缺陷。

公司內控管理方面違規多發

公開信息顯示,珞珈投資成立於1996年6月,是經中國證監會審查批准首批獲得從事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總部位於深圳。

深圳證監局近日針對該公司下發的罰單顯示,經查,珞珈投資在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在與多頻道網絡(Multi-Channel Network,簡稱MCN)機構的業務合作中,合規管理存在缺陷。二是未在中國證券業協會註冊登記爲證券投資顧問的人員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三是向個別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前未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四是存在個別誤導性營銷宣傳情形。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

上述情形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要求珞珈投資對上述各項問題逐項全面整改。與此同時,陳杰作爲珞珈投資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李玲作爲合規負責人,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二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記者梳理深圳證監局發現,珞珈投資近年來多次被罰,從違規事由看,多涉及公司內控管理方面,如未按規定保存部分客戶資料等業務檔案等。從處罰結果來看,責令整改是較輕的處理,其中深圳證監局採取的較重的一次措施是責令其暫停新增客戶3個月。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

此次罰單披露的違規行爲多達六項。第一,珞珈投資於2018年11月設立地王分公司,未按規定進行報告。第二,公司部分客戶簽署的《投資顧問產品電子合同》中,缺少《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終止或者解除協議的條件和方式”“自簽訂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客戶可以書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協議”等必備條款。第三,公司對客戶身份未進行充分覈實,存在服務費實際由他人銀行賬戶轉入、合同簽署姓名與溝通記錄不一致等情況。第四,公司未在營業場所現場及公司網站公示從業人員信息。第五,公司未完整保存營銷過程中與客戶溝通的聊天記錄,未對員工營銷和客服情況進行抽查;公司公章用印無審覈記錄;投資建議和發佈的證券評論文章無審覈記錄。第六,公司存在日常監管信息報送不準確、不完整的情況。

深圳證監局要求珞珈投資在暫停新增客戶期間,“應當對上述各項問題逐項全面整改,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切實做到合規經營。暫停新增客戶期滿後,你公司應當及時向我局書面報告整改情況,我局整改驗收完成之前,你公司不得新增客戶。”

(圖片來源:企查查)

企查查信息顯示,截至目前,珞珈投資包括地王分公司在內的5家分公司已經註銷,包括上海分公司在內的4家分公司已被“吊銷”。“吊銷”一般指工商局對違法企業作出的行政處罰。企業被吊銷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

MCN合作面臨合規挑戰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罰單提及珞珈投資在與多頻道網絡(MCN)機構的業務合作中,合規管理存在缺陷。這類違規在監管罰單中並不常見。

所謂MCN機構,就是幫助簽約達人進行內容持續輸出和變現的公司,業務包括網紅的篩選孵化,內容的開發,自我內容平臺技術性支持,用戶的管理,平臺資源對接,活動運營,商業化變現和合作,子IP的開發等等。國內MCN機構自2016年以來經歷了“井噴式”增長,目前主要爲網紅和自媒體提供內容營銷類服務。

在此背景下,國內證券業機構也順勢而爲,積極佈局財經直播短視頻市場,發展MCN業務佈局,擴增投顧IP體量,開展“明星投顧”個人IP的模式創新等,通過直播和視頻方式線上引流開展工作。

與此同時,相關亂象日益凸顯。證監會在官網發佈的風險提示指出,近年來利用網絡直播平臺“非法薦股”多發。主要表現爲:個人或機構在網絡直播平臺開通直播房間,成爲“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師”自居,號稱擁有資深投資背景、神奇實戰業績,以“分享炒股技巧”“鎖定牛股”“推薦黑馬股”等吸引眼球。

上述機構和個人經常在門戶網站、財經網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廣告、聚人氣,預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臺引流;投資者被誘導後,通常演變爲簽訂指導炒股協議、投資諮詢合同,並收取高額諮詢費或指導費,甚至約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圖片來源:證監會官網)

隨着監管的收緊,一些大V開始將個人觀點穿上持牌機構的投顧“馬甲”,再售賣給用戶。記者看到,北京證監局此前下發的一張罰單,就揭開了證券業機構與MCN公司業務合作之間的“貓膩”。罰單顯示,北京某公司及兩名負責人在尚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許可的情況下,違規將旗下的MCN賬號包裝成證券投顧謀取利益。

從案情經過看來,北京某公司與興業證券杭州清泰街營業部合作在同花順旗下財經社區開展線上投顧業務,形式爲付費訂閱研究報告。隨後該公司擅用興業證券其他人員職業證書編號,將旗下的同花順平臺“凱恩斯V”賬戶註冊信息認證名變更爲興業證券投資顧問,並出售付費服務進行牟利。北京證監局決定,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22218元,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兩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並處以6萬元罰款。

可以看到,上述套路中便有MCN機構的身影出現。簡單來說,即一家MCN機構簽約多名大V,然後將大V創作的內容輸出給券商,券商給每個大V穿上公司某投顧的“馬甲”,取得收入後與MCN機構按比例分錢。這類套路已被納入監管打擊之列。

(圖片來源:珞珈投資官網)

在官網,珞珈投資直言公司致力於抓住這波直播和短視頻的風口。其官網顯示:“我們將孵化大量財經金融IP,將擁有上百上千簽約專家,打造海量直播、視頻、短視頻、vlog佈局。若您是認同新媒體趨勢和潮流的有識之士,可成爲簽約kol,也可負責kol的各類運營總監。”只是,在與MCN機構的業務合作中,公司計劃如何做好合規管理?監管罰單中違規行爲的整改情況如何?我們將對相關問題進行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