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中國建設實施體系日益完善
來源: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北京1月25日訊(記者劉瑾)近日,《關於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的實施意見》《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3個文件相繼印發實施。生態環境部近期召開新聞發佈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表示,美麗中國建設“1+1+N”的實施體系不斷完善。
據介紹,在美麗中國建設“1+1+N”的實施體系中,第一個“1”,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這是統攬美麗中國建設各項舉措的綱領性文件。第二個“1”,是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是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關鍵支撐。“N”即分領域行動,既包括城鄉建設領域的美麗城市、美麗鄉村,也包括清潔能源、環境治理、綠色製造等其他重點領域。
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是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抓手,是構建美麗中國建設新格局的關鍵支撐。《關於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的實施意見》聚焦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中心任務,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增進民生福祉爲着力點,堅持改革創新、重點突破、示範帶動,在區域、省域、城市、縣域各層級,分級分類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力爭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成果,久久爲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羣衆滿意的示範樣板,爲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積累經驗、樹立標杆。
生態環境部負責人表示,要堅持全國一盤棋,一體部署重大戰略區域、省域和美麗城市、美麗鄉村建設,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展示範創新。
《美麗城市建設實施方案》聚焦引導各城市在綠色低碳、環境優美、生態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等5個方面,爭取到2027年,城市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成效明顯,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城區環境明顯改善、生態宜居更加凸顯、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推動50個左右美麗城市建設取得標誌性成果。到2035年,城市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生態環境實現根本好轉,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顯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美麗城市建設實現全覆蓋。
生態環境部土壤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時,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不能用一把尺子丈量全國美麗鄉村建設水平,更不能用一套模式推進全國美麗鄉村建設工作。
《美麗鄉村建設實施方案》提出,到2035年,美麗鄉村基本建成。農村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鄉政府駐地、中心村等重點村莊全面完成環境整治,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劣V類水體,有條件的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區)率先重現鄉村“河裡游泳、溪裡捉魚”的親水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