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禁令違憲? TikTok與美司法部在法庭脣槍舌戰

美政府禁令違憲?TikTok與美司法部在法庭脣槍舌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綜合外電報導,TikTok與內容創作者當地時間16日在聯邦法院與美國政府針鋒相對,稱一項可能在短短几個月內禁止該平臺的法案違憲,而美國司法部則表示,有必要消除這家熱門社交媒體公司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該法案由美國總統拜登於今年4月簽署,由於懷疑該APP與中國有聯繫,美國政府認爲它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在華盛頓聯邦上訴法院由3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團面前,雙方律師以及內容創作者進行了2個多小時的庭審辯論,他們面對着各式各樣的辯論理由,分別闡述了支持和反對該法律的最佳論據。該法律迫使兩家公司在明年1月中旬之前斷絕關係,否則將失去全球最大的市場之一。

代表這兩家公司的資深律師平卡斯 (Andrew Pincus) 在法庭上辯稱,該法律不公平地針對該公司,並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因爲TikTok Inc.(TikTok 的美國子公司)是一家美國實體。

在他發表講話後,另一位代表內容創作者的律師也對該法律提出質疑,他說該法律侵犯了美國人的發言權利,類似於禁止美國人在政客新聞網(Politico)、半島電視臺或Spotify 等外國媒體上發表文章。平卡斯表示,這項法案史無前例,其影響將是驚人的,「該法案將根據未來的風險實施言論限制。」

美國表示擔心TikTok收集大量用戶數據,包括敏感的觀看習慣信息,這些數據可能會通過脅迫落入中國手中。官員們還警告稱,決定用戶在APP上看到的內容的專有算法很容易受到操縱,可以利用該算法以一種難以察覺的方式塑造平臺上的內容。

美國司法部律師坦尼警告,許多公司出於商業目的收集數據,例如定向廣告或根據用戶興趣定製影音,「問題在於,同樣的數據對於試圖危害美國安全的外國對手來說極其有價值。」

TikTok的律師平卡斯反駁,美國國會本應謹慎披露平臺上任何潛在的宣傳內容,而不是採取剝離或禁止的做法,這兩家公司一直堅持認爲,這隻會導致禁令違憲。

由2名共和黨法官和1名民主黨法官組成的陪審團表達了一些懷疑。他們向TikTok一方的律師施壓,詢問他們是否認爲,政府有任何餘地來限制敵對國家中由外國實體控制的有影響力的媒體公司。

由前總統川普任命的法官拉奧認爲,在TikTok出售之後,創作者可以繼續在TikTok或轉移到其他社交媒體上發言。但律師費舍爾反駁,對他們來說,不存在可互換的媒介,因爲擁有1.7億美國用戶的TikTok,受衆類型是獨一無二的。

控告政府的內容創作者之一保羅·陳 (Paul Tran) 16日在法院外告訴記者,他和妻子於 2018年創立的一家護膚品公司一直舉步維艱,直到3年前他們開始製作TikTok影音。夫妻倆之前曾嘗試通過傳統廣告和其他社交媒體來行銷他們的產品,但TikTok是唯一能增加點擊量的APP,幫助他們獲得足夠的訂單,產品銷售一空。

在聽證會的後半段,小組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該法律的質疑向美國司法部施壓。由前總統歐巴馬任命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斯里尼瓦桑表示,通過政府行動遏制內容操縱的努力確實敲響了警鐘,並影響了在TikTok上接收言論的人。美國司法部律師坦尼迴應說,該法律並不針對TikTok用戶或創作者,對他們的影響只是間接的。TikTok則一再表示,它不會與中國政府分享美國用戶數據。

TikTok和字節跳動在訴訟中也聲稱,撤資是不可能的。即使可以,他們表示,TikTok也會淪爲空殼,因爲它將被剝奪核心技術。這些公司認爲,政府本可以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方式來解決其擔憂。

2年多前,在與拜登政府進行談判期間,TikTok向政府提交了一份長達90頁的協議草案,允許第三方監控該平臺的算法、內容審覈實踐等。但該公司表示,協議未能達成,因爲政府官員在2022年8月基本上放棄談判。

美國司法部官員認爲,由於該平臺的規模和技術複雜性,遵守協議草案是不可能的,或者需要大量資源。他們表示,唯一能解決政府擔憂的辦法就是切斷TikTok和字節跳動之間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