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搖男嬰至腦萎縮 保母判賠千萬
臺中市陳姓保母爲制止受僱照顧的林姓男嬰哭鬧不止,2021年間多次猛搖強晃導致腦部受虐性腦傷,造成腦萎縮及癲癇。除刑事刑責外,林姓夫妻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一審判賠1155萬餘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
臺北市傳出1歲男童遭保母虐死事件,類似案件層出不窮,臺中陳姓保母爲制止照顧的男嬰哭鬧不休,多次猛搖亂晃導致嘔吐、抽搐、眼睛上吊,治療後造成腦萎縮及癲癇,陳女遭判刑且須賠償1155萬餘元。另名陳姓男子因工作與感情不順,在家中毆打2歲兒子且打算一起結束生命,最後雖父子都撿回一命,但陳男也因此得入獄服刑。
臺中林姓夫妻所生男嬰未滿1歲,2020年12月起白天託嬰給陳姓保母照顧,男嬰2021年1月14日及3月5日均發生不明嘔吐、抽搐及眼睛上吊等狀況,送醫治療檢查出腦部有新舊受虐性腦傷及視網膜出血,治療後仍有癲癇等重傷害。
陳女到案辯稱,未用力搖晃男嬰及不當凌虐;2022年5月間接受測謊,答覆「未有傷害或施虐」時未過關。診治醫師也證稱,男嬰腦部創傷研判是反覆受傷,兒虐或搖晃症所致的機率比較高。陳女一、二審被依重傷害罪各判5年6月、4年6月;另民事部分,一審法官判她須賠男嬰955萬餘元、雙親各100萬元,共1155萬餘元。
陳男因獨自撫養2歲兒子覺得負擔過重,他在2020年7月7日晚間先以手指彈擊兒子耳朵,再用木板接續毆打兒子臀部,致兒子雙臉頰、右耳多處瘀傷、臀部大片瘀傷。又因心情低落,打算尋短並殺害2歲幼子,所幸友人報案,消防人員將陳及其兒子送醫救治,2人始倖免於死。
臺灣高等法院斥責陳男未慮及兒子爲獨立的生命個體,而非專屬於其個人財產,竟隨意毆打成傷並結束兒子性命,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1月,傷害罪判刑4月,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