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大桃坪土資場開發環評案 抗議聲中過關
苗栗縣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環評案今天審查過關,會前發起抗議表達反對的自救會指出,土資場一旦設置,重車頻繁出入,恐衝擊明德水庫周邊觀光與交通,不排除進一步採取行政訴訟。
業者在造橋鄉大桃坪段申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引發造橋鄉大龍村及鄰近頭屋鄉明德村反彈,多次陳情抗議,自救會於下午環評大會召開前,發動近百人前往縣府環保局前表達反對立場,高喊「明德水庫要活路、廢土大車毀觀光」等口號。
自救會指出,大桃坪土資場的主要聯外道路126縣道同樣爲出入明德水庫要道,未來若開發設置完成,大型車輛頻繁往來,對明德水庫周邊交通安全及縣府近年積極爭取的環湖自行車道等觀光發展,恐帶來嚴重衝擊;此外,苗126線居民多采簡易自來水,擔心地下水源遭污染。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透過新聞稿指出,大桃坪土資場環評案經過程序審查、現勘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小組委員於今年1月第2次初審會議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要求環說書須依審查意見修正,再經委員及相關機關確認後,提交環評委員會討論。
環保局表示,今天召開環評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與相關機關討論後,審認對周圍相關計劃、環境資源、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植物之棲息生存等,不致產生顯著的負面影響,委員會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作結論。
對於民衆反映疑慮,環保局指出,開發單位承諾加強土方進場管制計劃、地面水質監測納入「灌溉水質基準值」,並定期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等相關環境保護對策,委員認定未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
此外,有關民衆質疑未取得第2條緊急通路之土地使用同意權部分,環保局說,開發單位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提出申請,「緊急聯絡道路經確認足以供消防車輛通行者」得無須提出進出基地之通行權證明,經縣府工商發展處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認合於規定,因此,環評委員討論確認後,認定不影響環評審議,予以同意。
反大桃坪土資場自救會總幹事陳祺忠指出,對於環評結果感到遺憾,不排除透過行政訴訟,爭取撤銷此案開發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