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批高虹安年花百萬元租豪車 竹市府:跟賴清德同款
新竹市長高虹安座車爲Toyota ALPHARD。記者張裕珍/攝影
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今天聯合質詢,再度批評市長高虹安棄前市長林智堅座車不用,每年花114萬元「非全時」租市價315萬元Toyota ALPHARD豪車做爲座車,是違反中央頒佈公務車的原則,大酸儼然成爲高虹安的「移動城堡」,主張明年度這筆公務車租賃預算應該直接保留或凍結。
對此,竹市府行政處迴應,原本林智堅座車爲特種車,爲避免觀感與疑義,今年將該車用於一般公務,不得作爲首長座車。市府依照「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合法編列預算租賃非全時公務車,像是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2019年所使用的座車Toyota ALPHARD即爲租賃座車,希望民進黨議員切勿雙重標準。
民進黨籍市議員楊玲宜質詢表示,過去中央早已頒佈公務車的原則,因全時租賃的花費遠超購車,因此2014年宣佈各級機關不得全時租賃。但高虹安爲滿足自己坐豪車的慾望,不坐原有平價的市長座車previa,改用非全時租賃來處理自己的座車ALPHARD。
「三年租賃的金額即可購買全新車款。」楊玲宜表示,高虹安座車ALPHARD市價315萬元,但一年卻要花租金114萬元,增加公帑三倍的支出。原先林智堅座車Previa相關移撥程序符合規定,但就瞭解直到上個月仍供市長秘書使用,到底何來所謂觀感問題。
陳建名也認爲,行政處提交高虹安的座車租賃計劃爲「非全時」的租賃,預算科目爲防汛與禮賓公務使用114萬元,倘若一直放在市府停車場不就是「全時租賃」,且所有的使用目的都要符合防汛和禮賓公務用,這跟市府說法自相矛盾,將持續監督此事。
市府說明,林智堅前市長所用座車,原爲2015年使用消防局災防預算採購特種車輛,因有特種車卻提供市長座車使用疑慮,前市府2019年雖移撥作爲一般公務使用,但仍作爲林前市長座車。因此今年移爲一般公務使用,目前也完成移撥回歸給消防局。
行政處指出,爲了不犯過去相關爭議,考量合法合規,因此市府依照「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合法編列預算租賃非全時公務車提送議會審查,行政處強調,這樣的預算編列跟其他縣市租賃公務車的方式皆相同,並無回異。
行政處還表示,前行政院長賴清德2019年所使用的座車Toyota ALPHARD即爲租賃座車,也是民進黨團議員指稱市府租賃「豪奢座車」的同款,盼民進黨議員切勿雙重標準,勿讓外界認爲原來同款租賃座車「賴院長可以,新竹市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