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紓困的「救命錢」遭銀行凍結 金管會:依法不可抵債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爆料,有民衆向勞動部申請紓困3萬元,卻遭銀行強制執行抵債。(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委爆料,有民衆因爲有債務,向政府申請的補助的「救命錢」被銀行扣押,金管會今(6)日表示,依據紓困條例所規定,如果是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和津貼,都不能作爲強制執行或擔保的標的物,請銀行應先確認帳戶內金額是否爲帳戶所有人自政府領取的紓困相關補助款項,以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的情形。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所推出的各項紓困措施已經逐項上路,而相關補貼也在近日陸續入帳。但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日前接獲民衆陳情,向勞動部申請的三萬元急難救助金,卻因債務遭到銀行扣押。
金管會呼籲銀行注意,今(2020)年4月21日所公佈、實施的紓困振興條例,其中第9條之1第2項已明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爲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如果有未注意到前揭法律規定,以致抵銷或扣押到民衆自政府領取的紓困款項的情形,請債權銀行積極主動協助處理。
金管會說明,勞動部所發給的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的文字,其他機關的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爲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請銀行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本條例發給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避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的情形。
金管會請銀行在配合司法或行政強制執行程序時,應先確認帳戶內之金額是否爲帳戶所有人自政府領取之紓困相關補助款項,以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之情形。